星期三, 12月 15, 2010

馮睎乾:初評《小團圓》

(初刊於《萬象》,2009年7月號。這是足本。)


五月第一個週末,初夏的太陽在空中悠悠蕩蕩,我們幾個就靠着咖啡館的落地玻璃坐,有一搭沒一搭地聊着同一個話題──茶杯涼了,午後的時光也就流走了。意猶未盡地結帳後,又趕往附近的電影院看英格瑪.柏格曼(Ingmar Bergman)的《秋日奏鳴曲》(Hoestsonaten)。儘管是七十年代的老電影,但我們都是第一次看。不早不晚,簾幕就偏偏在我們坐下的那一秒鐘張開,令旁邊的比潔納罕不已,居然衝口而出:「怎麽我們一坐下簾幕便拉開了?」彷佛這是一種屬於「花地瑪聖母顯靈」之類的現象。我當時不禁詫異她那麽詫異,自己也詫異起這時間上看似尋常的巧合,但還來不及作出反應,電影已開始了。

張愛玲的《小團圓》也是七十年代的舊作,然而全世界卻是第一次看。觀眾欠缺得體的反應,大概是作者跑得太快了,即使讓時代多爬行三十幾年,追不上就是追不上。兔子要跟烏龜賽跑,贏了也是輸,一開始就註定是兔的悲劇。以我所見,讀者普遍懷着窺私眼光,把小說落實為傳記,又唯恐發言慢了不夠時髦,草草一覽便人云亦云起來。於是公眾意見就以接力方式,無心插柳卻快速形成一套權威價值──鬧着玩用「胡腔」演繹,就是「愛玲要寫自己也是好的,但就文學而論,小說的人太多丶情節太亂就不好了」──,議論紛紛,其實本無一物。這種不求甚解的閱讀,就如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所論,滋潤着日常的「閒扯」(das Gerede):「流言與附和」(Weiter- und Nachreden)作為人們溝通的常態,不單賴「耳食」(das Hoerensagen)而存,也「滋養於粗讀」(Es speist sich aus dem Angelesenen);然而「讀者憑其庸常的悟性,將永遠不能區分什麽是流言蜚語,什麽是持之有故且需要力求而得的真知灼見」(Das durchschnittliche Verstaendnis des Lesers wird nie entscheiden koennen, was urspruenglich geschoepft und errungen und was nachgeredet ist)[1]。閒扯不是書評,粗看也不是閱讀,得把此理默存於心,我們方可真正賞析《小團圓》。

強調「必也正名乎」的張愛玲,早在《紅樓夢魘》的自序中已說過有人不懂「張看」這題目,甚至「流言」的一語雙關,也「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只是「從來沒問過人」。人生的諷刺不會在死後便被豁免,所以《小團圓》也難逃被誤解的宿命。宋以朗在小說前言中節錄了宋淇一封信[2]:

我知道你的書名也是 ironical的,才子佳人小說中的男主角都中了狀元,然後三妻四妾個個貌美和順,心甘情願同他一起生活,所以是「大團圓」。現在這部小說裏的男主角是一個漢奸,最後躲了起來,個個同他好的女人都或被休,或困於情勢,或看穿了他為人,都同他分了手,結果只有一陣風光,連「小團圓」都談不上。

但張愛玲沒針對此點回應,也似乎從未解釋過書題。小說問世後,可能由於宋淇這段話,「《小團圓》顛覆大團圓」的說法便不脛而走,甚至連某些「張學」專家也認同了。我自己則較有保留。總括全書,小團圓看來就是小團圓,即使帶反諷意味,那也是微不足道的。

當然,要詮釋書名,必先考其所出,唯有源尋流溯,方可探驪得珠。張愛玲題書有一慣例,就是愛套用跟詩詞戲曲相關的現成語,既表明傳統文學跟她血脈相連,也暗示自己能為舊文化賦予新生命。例子很多:「傳奇」原指唐人新體小說及後來的戲曲;「餘韻」本是《桃花扇》出目;「秧歌」是農村傳統表演藝術;「相見歡」是詞牌;「連環套」是京戲劇碼;「金鎖記」是明人葉憲祖的傳奇;「浮花浪蕊」是詩詞常語;「惘然記」由李商隱《錦瑟》末句所啟發;「同學少年都不賤」改自杜甫《秋興》;「十八春」可能出於京劇《汾河灣》裏柳金花的念白「自從兒夫去投軍,離別已有十八春」;「多少恨」出李煜《望江南》的「多少恨,昨夜夢魂中」;甚至英文小說「Pink Tears」(即《怨女》英文版),也顯然化用了李煜《相見歡》中「胭脂淚」一語;最後,也不要忘記將出版的英文小說《雷峰塔》(The Fall of the Pagoda)──中文名由張愛玲自譯──,書題正是傳奇曲目(明人陳六龍及清人黃圖珌都先後寫過《雷峰塔》)。例子當然還是可以不斷數下去的,但這些暫時已經夠了。

可見她的取題原則,是從詩詞戲曲中取材,因應故事的背景丶情節,觸機而發,僅取字面大意,如十八春就是相識十八年丶秧歌就是農村故事等。我們要理解「小團圓」,就先要明白她如何理解它。雖然「除《四書》外,杜撰的太多」(賈寶玉語),但「小團圓」確實語有所本:它就是民間目連戲的一個出目。目連戲有很多版本,「小團圓」這出目可見於浙江新昌本丶紹興老本丶紹興定型本及安徽南陵本,並非任何版本皆有,如明人鄭之珍《目連救母勸善戲文》就稱這一出為「母子團圓」,不叫「小團圓」[3]。那麽目連戲的〈小團圓〉是怎樣呢?與張愛玲小說又如何相關?

現在先概述目連故事。話說富翁傅相與妻劉氏有一子喚羅蔔(即目連),傅相喜行善,臨歿時囑劉氏盟誓持齋,之後便由白鶴接引升天。未幾劉氏弟勸姊開葷,怕羅蔔阻撓,便遣他出外經商。至此故事便分開兩條主線:一方面敍述羅蔔在外的遭遇,穿插了〈思凡〉丶〈男吊〉丶〈女吊〉等著名摺子戲,另一方面則講劉氏不但背誓開葷,還要狗饅齋僧丶拆橋燒寺,為後來她被五管钂叉押往地獄埋下了伏筆。這時和合二仙便奉觀音命來點化羅蔔,勸他趕快回家,好阻止劉氏作惡;但羅蔔中途又遇盜被擄,幸得觀音打救,才安全抵家與母團圓──這一幕母子重逢,就是所謂「小團圓」了。但大家都知道──張愛玲亦然──目連救母的戲肉根本未到。整本目連戲其實有百多出,可連演數夜,由傅相升天到小團圓約佔全本的三分一,之後就是劉氏下地獄丶目連曆劫朝佛丶巡行十殿……一路到盂蘭大會,最後才演到骨肉夫妻團聚的〈大團圓〉(但有些版本卻在〈大團圓〉後別致地插入〈黃巢〉作結)。

認識這典故,就等於明白張愛玲說「小團圓」一語時的意向所指。依據《目連救母記》的脈絡,「小團圓」的意涵及指涉明顯不過,這裏可分三層表述。首先在字面上,狹義是專指母子重逢,跟小說相對應的,就是九莉與母親的四度小團圓(分別見第一丶第三及第十一章);廣義而言就泛指重聚,即小說中與姑姑及之雍等人的離合。第二,以戲劇結構來說,小團圓是指一齣戲中間的小收煞,戲肉未出,大團圓還要更後(但不是說沒有)──所以觀眾還要耐心「等待」。第三,用來比擬人生,小團圓指短暫的安穩,然而在那小聚和結局之間,還有更大的磨難將要降臨,而這過渡期能做的,也不外乎「等待」那一連串恐怖的「考驗」而已。在小說一頭一尾,作者都刻意說着類似的話:

考試的夢倒是常做,總是噩夢。

大考的早晨,那慘澹的心情大概只有軍隊作戰前的黎明可以比擬,像《斯巴達克斯》裏奴隸起義的叛軍在晨霧中遙望羅馬大軍擺陣,所有的戰爭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為完全是等待。

這裏的「考試」丶「等待」是句眼,也是通部的關鍵,跟我所考的意思全然吻合。

邵之雍那段愛情固然吃緊,但「骨肉重逢」才是「小團圓」的第一義──如果我的考證不謬,張愛玲也必然是這樣理解。所以我說,九莉丶蕊秋的母女故事才是主線,而所謂「反諷才子佳人」或「顛覆大團圓」,按題目來說都是不相干的。即使計篇幅,邵之雍的事也僅占約四分一,所以張愛玲這樣說[4]:

趕寫《小團圓》的動機之一是朱西甯來信說他根據胡蘭成的話動手寫我的傳記,我回了封短信說我近年來儘量de-personalize讀者對我的印象,希望他不要寫。當然不會生效,但是這篇小說的內容有一半以上也都不相干。

至於她一心想寫的,用她自己的話,就是「過去的事」[5],包括她「祖父母與母親的事」[6],當然也有「愛情故事」[7]。而按照「小團圓」這題目,再加上她大篇幅的重溫家庭往事,我相信「親人」才是整部書的靈魂。大膽一點猜,目連戲本是中元節用來祭亡靈的,那麽她寫作《小團圓》時,是否也在有意無意間追悼着自己打掉的骨肉呢?

「正名」的小考證到此為止,最後補充一事。我曾把上述意見寄給宋以朗先生過目,他很快便從張愛玲的手稿中整理出以下幾段文字:

我在改寫《小團圓》。我一直覺得我母親如果一靈不昧,會寧願寫她,即使不加以美化,而不願被遺忘[8]。

我是竹節運,幼年四年一期,全憑我母親的去來分界。四期後又有五年的一期,期末港戰歸來與我姑姑團聚作結,幾度小團圓[9]。

有一處山石上刻着三個大字,不記得是個什麽地名了,反正是更使人覺到這地方的戲劇性,彷佛應當有些打扮得像花蝴蝶似的唱戲的,在這裏狹路相逢一場惡鬥,或者是「小團圓」,骨肉巧遇,一同上山落草[10]。

儘管三條文字都沒直接解釋小說名稱,但卻在不同角度支援了我的論證。第一條是張愛玲自述寫作意圖,表明母親的故事非寫不可。第二條則說明她如何運用「小團圓」一詞,而這又與「竹節運」相提並論──所謂「竹節運」,依據〈中國人的宗教〉裏的說法,就是「一截太平日子間着一劫,直到永遠」──,與我上面說的「短暫安穩後的磨難」吻合。第三條最要緊,因為「小團圓」帶引號,足證它另有出處。綜合來看,這三則補充資料都與我的考證結果相符。據宋先生所說,最後一段摘自《異鄉記》,那大概寫於一九四六至一九五二年間,是「小團圓」見於現存手稿的最早例子。

接下來的,是小說總評。《小團圓》本身是小說,不是自傳;該賞論的,理應是作者如何形構出人生在文藝中的「擬象」(mimesis),而非一味探究所影射的真人實事。把作者慘澹經營的嚴肅文學,化約為有佐談資的八卦傳記,好供茶餘飯後的扯淡;或回避一切幽微的文字丶曲折的佈局,而僅着意於露骨的情節丶俏皮的警句,貪圖便宜的快感──這種「粗讀」現象,不單是對文學作者的一大諷刺(張愛玲在〈《海上花》譯後記〉提及的那個「《紅樓夢》民意測驗」可供對照),也導致了閱讀世界一場軟性淪陷。

自宋淇評過《小團圓》「第一丶二章太亂,有點像點名簿」後[11],陳子善也說「出場人物太多,小說結構繁蕪叢雜」[12],而批得最狠的,自然要數劉紹銘[13]:

如果《小團圓》不是「旗幟鮮明」的打着張愛玲的招牌,以小說看,這本屢見敗筆的書,實難終卷。[……]張愛玲巔峰時期的作品,如〈封鎖〉丶如〈金鎖記〉丶如〈傾城之戀〉,文字肌理綿密,意象豐盈。宋淇看出《小團圓》雜亂無章,因指出「荒木那一段可以刪去,根本沒有作用」。(我們現在看到的《小團圓》,作者沒有刪此段。)《傳奇》時代的張愛玲,佈局鋪排的草蛇灰線,多能首尾呼應,少見十三不搭的局面。《小團圓》出現了「根本沒有作用」的段落,可見結構之鬆散。其實書中應該刪去的,何止一段。《小團圓》的敍述語言,比起成名作中的珠玉,顯得血脈失調。

一般人懶得細想細讀,既然有人說過,便姑且當是真的。到開始讀頭三章,只見什麽茹璧劍妮二嬸三姑老七項八韓媽大爺碧桃鄧升,絮絮叨叨令人頭昏腦脹,恨不得把半部書撕掉而後快,這時想起劉教授毫無保留的批評,立刻便引為知己,彷佛可以安心地不喜歡《小團圓》了。(儘管買了也不後悔)

但如果小說真這樣壞,那麽張愛玲的文學天才便很值得懷疑了。她自己說:

《小團圓》因為醞釀得實在太久了,寫得非常快,倒已經寫完了。當然要多擱些天,預備改,不然又遺患無窮[14]。

《小團圓》好幾處需要補寫──小說不改,顯然是從前的事了──我乘着寫不出,懶散了好幾天,馬上不頭昏了[15]。

《小團圓》還在補寫,當然又是發現需要修補的地方越來越多[16]。

據此我們知道兩個客觀事實:一,作者不斷修改,力臻完美;二,小說醞釀了很久。但究竟有多久?宋以朗在自己的博客網站[17]丶北大演講及很多媒體訪問中都明確披露了一個事實:張愛玲構思《小團圓》,可一路追溯到五十年代初,而兩部英文自傳體小說《易經》(The Book of Change)及《雷峯塔》(The Fall of the Pagoda)就是《小團圓》的創作藍本[18]。張愛玲要寫自傳的想法,其實可推得更早:一九四四年的〈童言無忌〉已半開玩笑地露出端倪,而同年的〈寫什麽〉亦表明文學創作該以生活的真實體驗作基礎。到一九七四的長文〈談看書〉,她說利用「實事」作文藝素材有兩個好處:一者,事實往往比小說更離奇丶更富深沉的戲劇性[19];二者,實事本身有種「人生味」,更包含着「時代的質地」。這些看法到一九七六年完成《小團圓》時也沒有改變,她當時寫給宋淇說[20]:「我寫《小團圓》並不是為了發洩出氣,我一直認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據此,我們知道張愛玲本人如何看《小團圓》:這部書是建立在她自認為對創作最有利丶「最好的材料」之上。總結三個事實:蘊釀廿年光景(時)丶運用自覺最好的材料(地)丶反覆修改稿子(人)。張愛玲當時已五十多歲,寫作資歷也夠深了,如果在這種天時丶地利丶人和一應俱全的條件下,寫出來的依然是本「結構繁蕪叢雜」丶「屢見敗筆的書」,那麽我們就不得不重估張愛玲的寫作天份了。十年辛苦不尋常,何況廿年?作者一片苦心,絕不能被草草抹殺。

《小團圓》的角色其實不算多,重看一遍便可記熟;更不能說亂,它連同學丶僕婢也各有面目,去向分明,如出場只有兩次的嚴明升也有「戲」(第43頁,第60-61頁)[21],更帶出弟弟曾在她畫背上打橫杠子一事(第61及112頁),筆法極細。以下要詳論的,主要是小說的敍事藝術。張愛玲在《紅樓夢魘》序說,《紅樓夢》與《金瓶梅》「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但我認為兩書雖然要緊,卻不見得可以解釋《小團圓》所展示的一切高明的擬象技藝。頗為意外的,是書中有很多《聖經》典故,最明顯是說韓媽「像《舊約聖經》上的寡婦」(第89頁,典出《路得記》第二章),又稱《聖經》為「偉大的作品」,「有些神來之筆」(第180頁),足見西方經典對張愛玲來說,即使不是泉源,至少也是一口活井。例如小說以九莉快三十歲時開始,再倒敍轉入十八歲的大考清晨,中間長長的穿插與母親重聚的片段──淡淡寫來,輕輕插敍,其實全是伏筆──,再急轉直入港戰,這分明是賀拉斯在《詩藝》(De Arte Poetica)所謂的「直入中段」(in medias res),再接以回憶交代背景,敍事形式隱約地師承了西方的史詩傳統。

阿里士多德在《詩學》(Peri Poêtikês)第十章論悲劇,說「轉折的故事佈局」(hoi muthoi peplegmenoi)在劇情推演上要伴隨兩個元素:「逆轉」(peripeteia)及「省悟」(anagnôrisis);第十一章說,「最好的省悟場面,都是跟劇情逆轉同時發生的」(kallistê de anagnôrisis, hotan hama peripeteiai genêtai)。這裏「省悟」所指的,是故事角色對自己身份或某人某物由無知到知曉的變化,由此而生出或愛或恨的關係。發展到現代文學,「省悟」大概便變成喬埃斯式的「頓悟」(epiphany)了。《小團圓》內,符合這類轉折佈局的例子很多,最令我驚喜的是第三丶第六章。其中兩次悠長的追憶,都由九莉的「省悟」觸發:前者是發現了蕊秋與簡煒的戀情(第68-69頁),後者是知悉蕊秋與範斯坦醫生的「交易」(第169-170頁);然而伴隨「省悟」而來的「逆轉」,阿里士多德做夢也想不到,卻是體現於回憶活動的「時間-情節雙重逆轉」。我不認為這類「逆轉」丶「省悟」的同時並現,只是張愛玲無意寫來,當然也不覺得她刻意要暗寓阿氏理論,但小說的轉折佈局,肯定是在西方敍事的傳統形式內,既有繼承也有創新地鋪排出來的。

當然,中國古典小說對張愛玲的深遠影響是不必提的。韓邦慶《海上花》的獨特之處,在於作者所謂的「穿插藏閃之法」,其例言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或竟接連起十餘波,忽東忽西,忽南忽北,隨手敘來並無一事完,全部並無一絲掛漏;閱之覺其背面無文字處尚有許多文字,雖未明明敘出,而可以意會得之,此穿插之法也。劈空而來,使閱者茫然不解其如何緣故,急欲觀後文,而後文又舍而敘他事矣;及他事敘畢,再敘明其緣故,而其緣故仍未盡明,直至全體盡露,乃知前文所敘並無半個閑字,此藏閃之法也。

胡適在〈《海上花列傳》序〉中已說得很清楚,韓邦慶的穿插藏閃,原是為了把許多人物的不同故事打通,讓它們能同時發展。張愛玲寫《小團圓》也面對同一難題:如何串聯起許多生命中遇到的人物,並自然丶從容地佈置出各人的故事呢?我相信她的辦法,也就是化用穿插藏閃。但兩者有同有異。相異的,是《海上花》的敍事觀點會隨所「穿插」的人物而轉動,而《小團圓》則主要跟着九莉的敍事觀點推進,一切穿插藏閃都以她的回憶及視域作軸心。相同的,就是兩者皆如李漁所謂「針線綿密」,「前顧數折,後顧數折,顧前者欲其照映,顧後者便於埋伏」(《閒情偶寄》卷一),使書中一切人物事件皆前呼後應,做到無矛盾丶無掛漏的效果。

以《海上花》為例,第二回開頭,說趙樸齋遇到一個胖子,他划拳輸了,不允許倌人代酒;到第三回尾,才寫出那胖子叫羅子富,而第四回又再出現一次划拳輸了而不許代酒的場面──這自然是作者刻意為之的,即所謂「針線綿密」,讀者稍一打盹便會徹底錯過。有關韓邦慶的寫法,張愛玲在〈國語本《海上花》譯後記〉中早有評論:「其實《紅樓夢》已有,不過不這麽明顯(參看宋淇著《紅樓夢裏的病症》等文)。」我不妨舉個例:宋淇〈王熙鳳的不治之症〉一文,曾精細地解說曹雪芹如何用「逐漸透露法」,把熙鳳的病情分十三次或明或暗地勾勒出來[22]。這種高度含蓄的敍事藝術,不但在《小團圓》中俯拾即是,它更結合着西方現代主義文學慣見的時間跳躍丶意識流丶預敘法(prolepsis)等──瞧,這分明是承先啟後丶貫通中西的大手筆啊。

據說張愛玲喜歡波德賴爾(Charles Baudelaire)。在其名作〈契合〉(Correspondances)中,這法國詩人視世界為「象徵之林」(des forêts de symboles),天上映照人間,物質對應精神,色聲香味亦在「玄秘幽深的一體中」(une ténébreuse et profonde unité)混沌不分。如果真是「le style, c'est l'homme」(文如其人),張必然也有類似的神秘思想,因為這種性情信念體現於文本之上,就成為那層出不窮的互文指涉及千里伏筆了。小說中或明或暗地前後對應的例子極多,最明顯的,自然要數一首一尾都出現的「日記」(第15丶277頁)丶關於大考噩夢及戰爭那兩段話(第15丶283頁)。現在不妨再舉些例子說明。第三章,緒哥哥來訪,一塊兒坐在小洋台上,楚娣遞給他毛巾拭汗(第92頁);第十一章,緒哥哥已婚,剛從台灣回來,向九莉說那兒「好熱」,然後作者寫他「搖搖頭,彷佛正要用手巾把子擦汗,像從前在外面奔走了一天之後,回到黑暗的小洋台上。又是他們三人坐談,什麽也沒有改變」(第191頁)。這個用毛巾抹汗的小動作,相隔一百頁才再次閃現,作者若非對一切細節都了然於胸,若非刻意前後照映,試問又如何能夠寫出來?但評論者偏用「結構鬆散」來指稱這種高度微妙精密的寫法,未免對自己太殘忍了。「不遇盤根,安別利器?」嚴滄浪實在說得好。

小說開始時,寫比比與同學互相抽問考試內容,一到自己回答,聲音「馬上變成單薄悲哀的小嗓子」(第16頁);到第二章港戰爆發,比比要到急救站工作,作者寫她臨走時「說話嗓子又小了,單薄悲哀,像大考那天早上背書的時候一樣」(第51頁)。這兩處對照着看,明寫比比每在緊急關頭「嗓子變小」,實用曲筆寫她平時的膽大丶敢言都是靠不住的,這不就是戚蓼生所謂「絳樹兩歌丶黃華二牘」嗎?正因為寫得含蓄,更需要前呼後應來表明角色的一貫性。第二章末,比比與九莉戰後到中環石板街買布,作者說,「比比不信不掉色,蘸了點唾沫抹在布上一陣猛揉。九莉像給針戳了一下,攤販倒沒作聲」(第64頁),這裏沒解釋為什麽「九莉像給針戳了一下」。到第七章結尾,才說九莉被蚊子咬了,之雍便「用手指蘸了唾沫搽在她叮的包上,使她想起比比用手指蘸了唾沫,看土布掉不掉色」(第208頁)。寫得匪夷所思,神秘地結合起文學預敘與人生預感,奇文!

第一章,記九莉十八歲時對劍妮說「我不看報,看報只看電影廣告」(第20頁);第二章,近代史她總讀不進腦,因為「越到近代越沒有故事性,越接近報紙。報上的時事不但一片灰色,枯燥乏味,而且她總不大相信,覺得另有內幕」(第45頁);第三章回憶,倒敍她九歲時(第76頁):

楚娣有一天說某某人做官了,蕊秋失笑道:「現在怎麽還說做官,現在都是公僕了。」九莉聽了也差點笑出聲來。她已經不相信報紙了。

這時讀者才總算明白九莉不看報的因由。同章五十二頁後,記九莉十七歲考上英國大學,若歐戰爆發便不能成行,但她「這樣着急,也還是不肯看報」(第128頁)。同一件事,看似瑣碎不過,作者卻提了四次,然而每次都像閒話家常,絲毫不想觸動讀者神經──最後也求仁得仁,被大多數讀者忽畧──,那卻是為了什麽呢?其實九莉對報紙的排斥,指向她內心一個特殊狀態:不相信現象,覺得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世事背後,還有些大家看不透丶摸不着的真實,彷佛哲學家所謂的「物自身」(Ding an sich)。這想法其實穿透了九莉整個生命,但張愛玲就是不要你媽媽虎虎便洞悉她。再細心點的讀者,也許還會記起作者在〈年輕的時候〉已說:「看報,吸收政府的宣傳,是為國家盡責任。」

第二章,比比告訴九莉:「婀墜說沒有愛情這樣東西,不過習慣了一個男人就是了」(第50頁),伏下第十二章中九莉的內心獨白:「難道真是習慣成自然?人是『習慣的動物』,那這是動物多於習慣了」(第266頁)。第十一章開首,寫舅舅一家對九莉不滿(第244頁),遙遙映照着第一章中,記九莉寫卞家而令他們氣憤的事(第28頁),儘管相隔216頁,但作者寫來完全一致,連這種細節也未嘗掉以輕心。第一章蕊秋來港,九莉見她「幾個星期下來,不聽見說動身,也有點奇怪起來」(第31頁),作者就只輕描淡寫一句,點到即止,到六頁後才揭曉因由:原來是蕊秋將要投奔其「歸宿」(新加坡的勞以德,見第34頁),所以「乘此多玩幾天,最後一次了,所以還不走」(第37頁)。同章,寫蕊秋隨便吐出一句:「你們盛家的事!連自己兄弟姊妹還打官司呢」(第34頁),讀者都不知道所謂何事,要到第三章才由楚娣交代(第93頁)。第三章,九莉無端害怕「自己活不到戀愛結婚的年齡」(第81頁);十九頁後再有旁白:「不知道為什麽,十八歲異常渺茫,像隔着座大山,過不去,看不見」(第100頁)。然而十八歲究竟有何渺茫?作者只信筆敘來,旋即另接他事,引人懸念,直到三十頁後才明明白白地告訴讀者:原來九莉在十七歲患上傷寒,徘徊生死邊緣(第130頁)。這時我們回過頭來,才明白前面一句「閒話」其實大有文章。這一章又記九莉患上傷寒,蕊秋忽然氣憤說:「反正你活着就是害人!像你這樣只能讓你自生自滅」(第130頁);到第六章讀者方明白,原來蕊秋為了醫藥費,不惜犧牲自己搭上主診醫生(第169頁),故當時才怒駡九莉。諸如此類的伏筆很多,往往輕得不留痕跡,卻預示了後文一些重要情節,筆法之精細,一如脂評所謂「隨筆便出,得隙便入」(見甲戌本第五回眉批)。宋淇儘管是紅學家,但他僅花三天速讀一遍,也難怪看不出這種承襲自曹雪芹的寫法。但要張愛玲硬着頭皮,提示老朋友把「自己的文章」當《紅樓夢》細讀,向來自愧「夫人不言,言必有失」的她是無論如何也做不出的。

一開始的倒敍法,已告訴讀者《小團圓》是部回憶錄,然而作者卻先後四處反覆知會我們,九莉的記性可能很糟糕。第一處:大考的早上,九莉跟比比說自己「連筆記都記不全」(第16頁)。第二處:教務長蜜斯程以往曾跟蕊秋「沒話找話說,取笑九莉丟三拉四」,還揑着喉嚨學九莉說「我忘了」(第23頁)。第三處:九莉到防空站工作,卻總是忘了記錄飛機來的時間(第55頁)。第四處:九莉曾先後看過某愛情小說兩次,但兩次都莫名其妙忘記結局,這時作者寫道:「會兩次忘了結局,似乎是那神秘的憧憬太強有力了,所以看到後來感到失望」(第81頁) 。至此我們終於恍然大悟:作者多次說九莉「丟三拉四」,並非要在生理學的層面上,說明九莉大腦中的海馬體受損,以致陳述性記憶出現障礙,而是要委婉地告訴讀者,九莉往往由於某種心理因素,而下意識地把事情排除於記憶之外。所以第四處不但解釋了前三處,更點出一個關乎整部「回憶錄」意義的重要事實:九莉的健忘其實指向一種錯綜複雜的心理狀態及人生處境。讀者這時回頭一看(如果記得的話),就會明白第一處所謂「連筆記都記不全」,是因為她不喜歡近代史,而不喜歡近代史的理由,就是它太接近政府用來宣傳和洗腦的報紙(第45頁);而第二處之所以忘了記錄時間,是因為她根本不相信飛機轟炸會有規律,所以便自動排除在意識之外。同一件事的四度藏閃,橫跨六十五頁而先後照映,正是「草蛇灰線,伏脈千里」,看不出這竅妙顯然是讀者自己的問題。

第四章,九莉正與之雍熱戀,被一種羅曼蒂克的氣氛包圍。為了表達九莉的自我陶醉,作者在第146頁中先後穿插了三處「昏黃色」的鏡頭:

昏黃的燈下,她在沙發靠背上別過頭來微笑望着他。「你喝醉了。」

[……]

「我現在不想結婚。過幾年我會去找你。」她不便說等戰後,他逃亡到邊遠的小城的時候,她會千山萬水的找了去,在昏黃的油燈影裏重逢。

[……]

臨走的時候他把她攔在門邊,一隻手臂撐在門上,孜孜的微笑着久久望着她。他正面比較橫寬,有點女人氣,而且是個市井的潑辣的女人。她不去看他,水遠山遙的微笑望到幾千裏外,也許還是那邊城燈下。

第一處是實景,第二丶三處是想像──但其實第一處的實景也是要烘托出之後兩處的想像。這昏黃色畫面在同一頁上已閃現了三次(如果連這點也看不出,那麽還是不讀這本書比較好),之後在講述之雍出走前夕的第八章,水遠山遙地相隔了七十七頁,九莉又在同一樣的昏黃燈光中瞥見殘酷的現實(第223頁):

他睡着了。她望着他的臉,黃黯的燈光中,是她不喜歡的正面。

至此,幻想與現實便在同樣昏黃的燈光下形成強烈對照,而那「昏黃色」也成為人生的諷刺了。這是何其計算精密的寫法!但當我們頭上的燈泡都叮一聲點亮後,以為散場了,張愛玲才告訴你好戲尚在後頭:那是在關鍵的第十章,九莉要之雍在她與小康小姐之間選擇時,作者用一整段的篇幅來營造「最鮮明的正黃色」的畫面(第238頁):

城外菜花正開着,最鮮明的正黃色,直伸展到天邊。因為地勢扁平,望過去並不很廣闊,而是一條黃帶子,沒有盡頭。晴天,相形之下天色也給逼成了極淡的淺藍。她對色彩無饜的欲望這才滿足了,比香港滿山的杜鵑花映着碧藍的海還要廣大,也更「照眼明。」連偶然飄來的糞味都不難聞,不然還當是狂想。

由羅曼蒂克的昏黃,到充滿反諷的昏黃,最後到真實被完全揭示時的鮮黃,先後藏閃五次。鮮明綿密的意象,配合着劇情變化,一波接一波地在九十二頁間挨次展現──要理解《小團圓》的精細脈絡,我們其實不單要用心地讀,還要像賞畫般留神地「看」。

宋以朗在其「張愛玲博客」中貼過一篇〈《小團圓》自序?〉[23]:

(張愛玲筆記本) 《小團圓》序:帶讀者進──不是人未到過的境界,而是人未道出過的境界。所以更需要傳統化外表,而非晦澀或故作高深。

自序當然是不存在的,但要考出她想說什麽也並非不可能。眼銳的讀者都知道,〈談看書〉下半部所說的,分明就是《小團圓》的創作理念。筆記的上半截──「《小團圓》序:帶讀者進──不是人未到過的境界,而是人未道出過的境界。」──其實在〈談看書〉已呼之欲出:

實生活裏其實很少黑白分明,但也不一定是灰色,大都是椒鹽式。好的文藝裏,是非黑白不是沒有,而是包含在整個的效果內,不可分的。讀者的感受中就有判斷。題材也有是很普通的事,而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這樣的。」再不然是很少見的事,而使人看過之後會悄然說:「是有這樣的。」我覺得文藝溝通心靈的作用不外這兩種。二者都是在人類經驗的邊疆上開發探索,邊疆上有它自己的法律。

至於筆記下半截所謂的「傳統化外表」又指什麽呢?《小團圓》為自傳體小說,材料是富人生味及傳奇性的實事,而形式就該回歸中國古典小說的含蓄傳統,讓讀者自己用「眼睛去拌和」──即憑記憶去串連丶重構──書中各個零碎閃藏的畫面,好領會那種如在目前丶又帶點「渾渾噩噩」的人生味:

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現日常生活的一種渾渾噩噩,許多怪人怪事或慘狀都「習慣成自然」,出之於家常的口吻,所以讀者沒有牛鬼蛇神「遊貧民窟」(slumming)的感覺。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讓讀者自己下結論,像密點印象派圖畫,整幅只用紅藍黃三原色密點,留給觀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別鮮亮有光彩。這一派有一幅法國名題作《賽船》,畫二男一女,世紀末裝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劃小船競渡,每次看見總覺得畫上是昨天的事,其實也並沒有類似的回憶。此外這一派無論畫的房屋街道,都有「當前」(immediacy)的感覺。我想除了因為顏色是現拌的,特別新鮮,還有我們自己眼睛剛做了這攪拌的工作,所以產生一種錯覺,恍惚是剛發生的事。看書也是一樣,自己體會出來的書中情事格外生動,沒有古今中外的間隔。

文藝從來都是人生的再現。當前之境如隔着模糊的鏡,看上去總使人惘然,唯有事後的追憶丶敍述方令真實漸次顯露,然後我們都錯愕萬分。因此《小團圓》是在「模擬現實」的文藝原則下,具有邏輯必然性地採取「穿插藏閃」這種含蓄敍事法的:先以伏筆若隱若現的表出現實──它最後通常都顯得「恐怖」── 某一個橫切面,隨後才緩緩透出另一面,借懸疑來挑起恐懼,直至最後才藉自己或他人的憶述而全體盡露,帶來「震驚」的效果。這個「隱現-回憶-揭示」的三重結構,不單界定了小說的敍事形式,其實也設定了我們的閱讀方法。所以這是一部徹頭徹尾的「記憶之書」,善忘的現代讀者註定只能開卷興歎。

那天看《秋日奏鳴曲》,散場後大家都出奇的沉默──當然也是電影兩母女血淋淋的表白太盪氣迴腸了,但大家憋在嘴裏的話,其實都有點心照不宣。片子開場,是一位多年來為事業而周遊列國的鋼琴家母親,與從小便遭她冷落的女兒久別重逢;然後柏格曼就藉着一幕幕不留情面的對話,坦蕩蕩地揭露母女間的疏離及愛憎,結果她們的小團圓並沒帶來公式的喜悅,卻只有徹骨的悲涼。回心一想,簾幕在我們坐下的一刻拉開便顯得順理成章起來:因為方才消磨了整個下午的話題,湊巧就是《小團圓》,而其中說之不盡的,竟又是九莉丶蕊秋的母女關係──噢,原來是柏格曼想加入討論。幾日後我偶然在〈國語本《海上花》譯後記〉中讀到一句:

沒有人嫌李商隱的詩或是英格瑪•柏格曼的影片太晦。

向來只知道張愛玲愛李商隱,卻從沒留心她原來也看柏格曼。

(二OO九年五月廿六日馮睎乾書於香港豹變堂)

注:
[1]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Sein und Zeit),§35。
[2]宋淇一九七六年四月廿八日致張愛玲書。但揣摩信中所言及對照前後的書信往來,我覺得日期可能寫錯了,理應是三月廿八日才對。待考。
[3]所謂老本丶定型本,可參考徐斯年〈漫談紹興目連戲〉,見徐宏圖丶王秋桂(編)《浙江省目連戲資料彙編》,財團法人施合鄭民族文化基金會1994年版,頁342-361;至於各本目連戲出目的對比,可參考同書第481-513頁的附表。
[4]張愛玲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六日致宋淇書。
[5]張愛玲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六日致宋淇書。
[6]張愛玲一九七六年四月四日致宋淇書。
[7]張愛玲一九七六年一月廿五日致宋淇書。
[8]張愛玲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一日致宋淇書。
[9]張愛玲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三日致宋淇書。
[10]張愛玲《異鄉記》手稿第78頁。
[11]宋淇一九七六年四月廿八日致張愛玲書。此書日期問題,見注二。
[12]〈張愛玲:與讀者再次「團圓」〉,新華網,二OO九年三月廿六日。互聯網:http://www.gs.xinhua.org/xinqingyz/2009-03/26/content_16065576.htm
[13]劉紹銘,〈小團未圓〉,《明報》,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14]張愛玲一九七五年九月十八日致宋淇書。
[15]張愛玲一九七五年十月十六日致宋淇書。
[16]張愛玲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廿一日致宋淇書。
[17]互聯網:http://zonaeuropa.com/culture/c20090419_1.htm#025,2009.5.14
[18]《小團圓》的漫長創作過程,令我們想起兩部風格迥異的自傳體小說: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追憶似水年華》(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及喬埃斯(James Joyce)《年輕藝術家肖像》(A 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像《小團圓》一樣,兩部巨着都經作者反覆思量丶實驗,《追憶似水年華》以《讓.桑德伊》(Jean Santeuil)為寫作預習,而《年輕藝術家肖像》的前身就是《Stephen Hero》。
[19]〈談看書〉一開始,便引用法國女歷史學家佩奴德(Regine Pernoud)的一句:「事實比虛構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戲劇性,向來如此。」下半篇又引用西諺「真事比小說還要奇怪」--我想她是指「Truth is stranger than fiction」。其實這西諺始於拜倫(Byron)的《唐璜》(Don Juan):「'Tis strange — but true; for truth is always strange; /Stranger than fiction」(cant. xiv, st. 101),其意思則早見於莎士比亞《第十二夜》(Twelfth Night)的一句:「If this were played upon a stage now, I could condemn it as improbable fiction」(Act III, scene 4)。當然,我這裏只是順帶一提,也不是苛求張愛玲要去考證出處。
[20]張愛玲一九七六年四月四日致宋淇書。
[21]《小團圓》,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09年版。全文所引頁碼,皆以此本為准。
[22]宋淇,〈王熙鳳的不治之症〉,《紅樓夢識要》,北京:中國書店2000年版,第226-243頁。
[23]〈《小團圓》自序?〉,第二句本來中英夾雜,上文是宋以朗潤飾過的版本,博客中下附張愛玲筆記的掃瞄圖片。可參考互聯網:http://zonaeuropa.com/culture/c20090419_1.htm#025,2009.5.14。

馮睎乾新浪博客二OO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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