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9月 20, 2015

邱彥明:那一年,張愛玲在臺灣──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


一九六一年秋天,張愛玲悄悄來到了臺灣。即將離臺,被一位晚報記者發現行蹤,在報紙上寫了小小的一段新聞,張愛玲只淡淡的表示:她來臺灣是拜訪親戚。作家水晶讀到那則短短不到一百字的消息,對王禎和說笑:「那名『親戚』就是你。」

二十五年過去,禎和不曾向別人談起張愛玲,也不曾寫下隻字片語。當《聯合文學》雜誌決定在第二十九期做「張愛玲專卷」找到他時,他還說不是時候;經過數次密談,他點點頭:「讓我試試!」
半個月之後,一九八七年一月五日我收到禎和一封限時信:

彥明:很抱歉,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把稿紙都撕了……


1961年10月15日攝於花蓮。左起:王禎和母親、張愛玲、王禎和。(允晨提供)

讀罷信,我心中不忍,立刻撥電話給他。他一聽出我聲音,立刻很懊惱的說:「很抱歉,我真的寫不下去。」「我懂,完全懂,沒關係,不要這篇文章了。對不起,這些天讓你那麼痛苦。」

張愛玲卷籌備得差不多了,最重要的兩篇文章卻落空,心中悵悵然:一,原擬請林以亮先生記張愛玲的電影劇本寫作生涯,因為張愛玲替電懋寫劇本時,林以亮先生是該電影公司的製片,相交極深;他身體違和,不便勉強。另一,希望禎和雜憶張愛玲,他卻寫不成。

沒有這兩篇文章,專卷似乎變得灰灰濛濛了,而張愛玲這樣一位重要的作家,要做她就得做得像個樣子,否則便不要做了。因為這種感覺,整個月日子過得沉沉鬱鬱。農曆年假之後,我忍不住拿起電話撥給王禎和,狠著心說:「明天下午兩點我來找你。」

一九八七年二月三日下午二時,我們兩坐在臺灣電視公司的電影存片室,進行了下面的訪問。

丘:為什麼寫「雜憶張愛玲」,寫到最後卻把稿紙全撕了?

王:元旦四天假都花在寫回憶張愛玲,還打電話到花蓮,查問一些事情。我耳朵不好,都是麻煩我太太替我詢問。可惜的是,時間隔得太長,二十五年多了,沒人記得起來。每天寫了撕,撕了寫,寫到一月四日很晚的時刻,頓然一悟——我寫張愛玲,那種文章會像「少男少女」寫的,我步入中年了,不好意思!覺得不宜寫,便把稿紙都撕了。

丘:但是單寫她在花蓮的遊記,不是頂有意思的?

王:我覺得此類文章價值較小,特別是研究價值小。我剛讀了《聯合文學》二十八期「關於沈從文專號的迴響」,蔡源煌教授提到:沈從文專號卷五評論部份,朱光潛先生的兩篇參考價值較小。如果評論部份再充實一點,可能更有意義。評論文章,除了要求批評的洞察力,也應力求周延;惟此,配合作家作品之精選一併刊出,更能夠評估該作家之成就。

寫張愛玲到花蓮遊玩觀察,實在沒什麼意思。這樣一位文壇重要人物,寫對她的「驚鴻一瞥」,覺得很俗套。何況那幾天的旅遊,也沒什麼特別的,引不起讀者的興趣,萬一壞了她的形象,這樣是不好的。

丘:西方很流行做作家的傳記。而沒有史料,傳記是做不起來的。正如你所說,張愛玲是公認的中國文壇重要人物,而她的生平少人知,除了她自己在《流言》一書中所寫的幾段,其他資料實在少之又少。製作「張愛玲專卷」的重點即在於「史料」。因此,不論如何,我們希望你能提供一些張愛玲在臺灣的資料。畢竟,那是她到臺灣唯一的一次。

王:張愛玲來臺北,在國際戲院(後改建為新世界戲院)對面餐廳和殷張蘭熙、白先勇、王文興、陳若曦、歐陽子,麥加錫夫婦(美國新聞處處長)以及我見面。

張愛玲到臺北,暫住麥加錫在陽明山的家裡。那是一幢在陽明山公園附近巷子裡的大別墅,僕從如雲。

張愛玲與麥加錫夫婦尚未抵達餐廳之前,殷太太說:「我們都沒見過張愛玲,大家來想想她是什麼樣子。我問麥加錫先生,他說張愛玲很胖很邋遢。究竟有多胖多邋遢?」

我們一聽都很失望,不願再想。

這時,張愛玲出現了,大家眼睛一亮。哪裡邋遢?乾乾淨淨的,而且一點都不胖,雖然不是頂漂亮,卻是「可看性」很高。

後來我們決定封麥加錫先生是「效力專家」,因為他的「手法」,使我們看張愛玲是加倍的美。


業餘攝影家拍攝的照相館式照片,張愛玲女士解釋她忍著笑,因為覺得姿勢有點滑稽。

丘:什麼樣的機緣,張愛玲來臺灣會和你們見面吃飯?

王:那一年我是臺大外文系二年級的學生。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陳若曦等人辦《現代文學》雜誌。麥加錫是臺北美新處的處長,他很喜歡文學,《現代文學》出版時,他就訂了七百本。他選了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我的小說各一篇,請殷張蘭熙翻譯成英文,書名為《New Voices》,封面是席德進畫的一幅少女像。

這本書當時正在翻譯中,張愛玲與麥加錫是老朋友,來臺灣,他就安排我們吃飯見面。

丘:那晚張愛玲談了些什麼?她說話時什麼樣子?

王:她很少說話,說話很輕。講英語,語調是慢慢的。

丘:什麼因緣,張愛玲到花蓮一遊?

王:她讀我的小說〈鬼.北風.人〉,對裡面的風土人情很感興趣,特別寫信給麥加錫希望到花蓮看看,所以麥加錫先生就聯絡了我。我們那晚在國際戲院對面聚餐之後,第二天就出發了。

我們先搭火車轉蘇花公路到花蓮。因為火車沒對號,美新處的職員還先到火車站去替我們佔座位。

丘:能否描述一些你帶她到花蓮遊歷的情形?

王:去花蓮途中,經蘇澳公路局餐廳用飯。隔我們幾桌之外有一張桌子,圍坐了七、八個婦女。她看了一會兒對我說:她們大概都是小學老師吧!我看了一下,覺得她推斷得很有道理,因為那幾位女士穿得很樸素,卻又相當活潑。

我帶她遊花蓮市,在街上逛,後來走到陋巷,碰到妓女戶小姐在店裡跳曼波,她覺得好有趣。於是,第二天在我四舅父的安排下,引她一遊「大觀園」(一甲級妓女戶之名稱)。她看妓女,妓女坐在嫖客腿上看她,互相觀察,各有所得,一片喜歡。她的裝扮,簡宜輕便,可是在一九六一年的花蓮,算得上時髦,又聽說她是美國來的,妓女對她比對嫖客有興趣。

接著也在我四舅父安排下,參觀酒家。酒客對她比對酒女更感興趣,還邀她入座共飲。

丘:你剛才提到張愛玲的裝扮。張愛玲自己本人對服裝特別注重,從她的文章及圖畫都可以很明顯的感覺到。你能不能就記憶所及,更詳細描述她的裝扮?

王:因為是旅行,她穿的衣服很輕便,都是很舒服的襯衫。她很習慣衣服上第一、二個扣子鬆開不扣。火車一路從臺北到花蓮,後來到臺東,我注意到她衣服最上面兩個扣子常常沒扣。這在一九六一年穿衣服還十分保守的臺灣來講,相當特別。我舅舅用臺語對我說:「伊像美國人,很美國派。」非常有趣。

丘:在花蓮還去了哪裡?

王:我帶她去中美戲院附近,風化區後面花蓮最古老的城隍廟。進門七爺八爺畫像兩邊的四根廟柱上有對聯,從右至左:

一:陰陽原有別到此地饒舌何庸。報應本無差願汝曹撫心自問
二:城郭固而高善事幾重皆得人。隍池深且廣惡人一個不能預
三:具廣大神通別是非豈遺分寸。秉聰明眼力判善惡不奕錙銖
四:夫微心願不爽毫釐。惟神則明無慚衾影

她看了半天,然後很歡喜的說:「我知道,我知道意思了。」我不知道她究竟從中間「悟」出了什麼?

看到城隍廟裡的白磁磚,她說:這倒像是浴室。

丘:花蓮附近還去了哪些地方?

王:隔天我們到鄉下整個上午、下午,她邊看邊做筆記,說了一句:臺灣真富。這句話,我們走蘇花公路時,她也講過。到鄉下看,到廟宇參拜,我們都搭三輪車。

丘:可否舉個小例子——「張愛玲式」的小例子,更明確的表現她說「臺灣真富」這句話的感觸?

王:從蘇澳到花蓮,搭公路局汽車,每到一個小站車都要停下來。沿路以及車站到處都是可以做聖誕樹的松樹和扁柏,還有各種稀有的樹和花,她說:「臺灣真富,這在美國都要花錢買的。」

丘:記得以前你跟我提過,你們還去參加了阿美族的豐年祭,對不對?請談談。
王:有一天晚上,我們上花岡山看阿美族豐年祭,她看得挺認真。

有一名全副裝飾的山地小姐,側面美極了,她讚歎:她可以選為最佳側面獎。看到山地頭飾,說這英文叫Bolero。

當時縣長也在會場,一聽說她是美國來的,好熱情地要請她坐貴賓席。不過我們還是坐在前面的草地上。接著有臺北來的舞蹈家,自動跑來跟我們談天,遞名片,然後說:這些舞,不好!如果給他編的話,可以更好。張愛玲私下對我說:「山地舞,要他來編幹嘛!」

丘:張愛玲到花蓮,暫住你家?

王:我們家開雜貨店,店舖和住家一起。住家的街道不寬,鄰居都很好奇,說我帶女朋友回花蓮。她那時模樣年輕,人又輕盈,在外人眼裡,我們倒像一對小情人。在花蓮人眼下,她是「時髦女孩」,因此我們走到哪裡,就特別引人注意。我那時剛讀大二上學期,鄰居這樣看,自己好像已經是個「小大人」,第一次有「女朋友」的感覺,喜滋滋的。

我們打掃出樓下的一個房間讓她住。她會說日語,跟我母親就用點日語相談。我還記得,那時我的乾姐姐要出嫁,馬上要離開我家了。張愛玲聽了跟我母親說:「你會比較寂寞。」「寂寞」兩個字是用日語說的,我一直印象很深。她每天晚上跟母親道晚安,都是用日語。她說話很慢,很柔,很自然。

晚上睡覺前,她一定在臉上擦各種水,各種不知道什麼的油脂,用一張張衛生紙擦啊抹的,當然也花很多的時間。我母親看見很好奇也覺得很新鮮,用臺語告訴我:「不知是什麼東西?」十月十五日晚上,我們約好到照相館拍照,她花了一個鐘頭以上時間化妝。那天,照相師很認真的替我們拍,也拍了很久。

幸虧拍了那張照片。那時期相機還不普遍,不然可以留下許多可貴的照片。她、母親和我的合照上,相館打上了日期,否則我還真記不清楚她是哪天到花蓮的。這也是我們合拍唯一的照片。後來水晶看到照片,他和我都認為張愛玲年輕,看起來像二十多歲,可是水晶的女同事看她三十多歲,女人看女人「格外小心眼」,我們就和她們吵嘴。水晶是張愛玲迷,她的小說他是用學校背書的方法背的。那時他很興奮,老要來問我張愛玲做了什麼?我叫他自己去看她,他又不敢。後來水晶去美國,才有機會見到張愛玲。我覺得我比水晶幸福,看到了張愛玲青春的一面。

1943年,《二十世紀》雜誌刊登張愛玲女士照片(右上角第一人)。鄭樹森/提供

丘:你們有沒有談文學,她的小說?

王:我們很少談文學的事。她不大願意談自己。我說她的小說真好,每個字都有感情,擲地有聲。她說:「不要說。不好,不好。」

丘:你能不能再詳細一點談你對她小說的看法?

王:張愛玲的小說,乍看寫的像是小事,其實是很世界性的,很Universal,一個時代就出這樣一個作家。

她的《金鎖記》真是了不起,在文學作品上已經是經典,是Classic,是Master Piece,文字運用得多好。《傾城之戀》也好,寫到如此極致的作品,電影怎麼能拍得出來那種文字的感覺?〈五四遺事〉寫得真好,形容詞運用得妙透了:

……船伕與她的小女兒倚在槳上一動也不動,由著船隻自己漂流。偶爾聽見那湖水嘓的一響,彷彿嘴裡含著一塊糖。……
真是絕妙,這篇小說,可以拍很好的電影。

我本來很想學她,但是學不來,只好放棄。像李白的詩不能學,杜甫的詩可以學,一樣的道理。後來她出書《紅樓夢魘》,請皇冠出版社送一本書給我。沒想到她研究紅樓夢這樣深,什麼程乙本、程高本的,我從頭讀到尾,看了還是不懂。她是下了功夫,不容易,很了不起。

她的小說我一次又一次的看,現在看還是好。我有時候會想,她的《秧歌》寫得太好了,她應該多留在大陸寫「文革」,她是觀察那麼敏銳的人。

丘:當時她完全沒提到自己的寫作計畫?

王:她說,寫了個長篇小說,是用回憶的方式寫的。不過回憶的部份太長了,「現在」的部份只在前面佔一點點地位,顯得不平衡,她要再改。這個長篇,是不是指《半生緣》?我不能確定。

另外,她準備以倫敦做背景,寫長篇小說。

我問她,要不要以臺灣為背景寫小說?

她說,不行。臺灣對她是silence movie(默片)。

丘:怎麼說?

王:因為語言的隔閡。

丘:對於你的小說,她的看法呢?

王:她看過我的〈永遠不再〉,說:你相當有勇氣,山地生活這麼特殊的背景,你敢用意識流的手法。意識流通常是用在日常生活,大家熟悉的背景。她一語驚醒我,從此以後再也不隨便新潮、前衛了。

丘:她不是也讀過你的〈鬼.北風.人〉嗎?

王:她認為我用鬼魂結尾不太妥當,因為整個小說是寫實的。但,又說,她把我這個故事唸給外國人聽,他們聽了很喜歡,很喜歡那「氣味」。

由於張愛玲的看法,我後來出書時,曾經把整個結尾刪掉,可是後來又把結尾恢復。所以〈鬼.北風.人〉現在有兩種本子,一是刪掉結尾的,一是沒刪去的。

丘:她有沒有提到白先勇、王文興、陳若曦、歐陽子等人的小說?

王:我陪張愛玲去花蓮旅行時,奉白先勇之命帶了一套完整的《現代文學》雜誌送給她。張愛玲說她行李多,她沿路把雜誌看完再還我。

我還記得她在我家,捧著木瓜用小湯匙挖著吃,邊看《現代文學》,神情模樣那麼悠閒自在。二十五年過去,那姿態我居然記得那麼清晰,覺得她什麼都好,什麼都美。

她讀到金恆杰的小說,一篇說自殺的小說,主角吃了很多顆安眠藥卻沒死。後來,在花蓮我家,她胃腸不好得吃藥;她說,她想起金恆杰的小說,怕藥房裡的藥是假的,不敢吃。後來我舅舅騎腳踏車,她坐後座,帶她去醫院診治拿藥。

丘:還談了些什麼小說的事?

王:由丁玲談起,後來說到大陸的小說。她說在大陸,都是按一種「Formula」來寫作,不會有好東西的。

她談起她丈夫賴雅是西部武打作家。他們隔壁也住一位西部武打作家,寫過《獨眼俠》(One-eyed Jack ),在家裡就曾拿槍射貓。

她當時對世界上的文學很清楚。說《春江花月夜》(原名Fanny)這齣舞臺劇很新,也談原小說。她跟我說田納西.威廉斯。還提到他曾喜歡巴里摩戲劇世家中的戴安娜.巴里摩(Diana Barrymore),她是當時美國舞臺紅演員。好像田納西.威廉斯為了她還酗酒。張愛玲怎麼說的,我現在無法記憶得很清楚。她還譯過海明威等人的小說,可見她對文壇的情形不是封閉的。

丘:她還提到過其他文壇上的人士嗎?

王:她對胡適之很敬佩。我忘了她當時的用辭,意思是:現代的中國與胡適之的影子是不能分開的。

丘:後來她譯《海上花》,就與胡適之有很大的關係,她自己在文章中也曾提到。她有沒有提到自己的電影劇本寫作?

王:沒有。她只談到接著要去香港,為電影寫劇本,寫《紅樓夢》。後來這劇本沒有拍。她講:他們要的是少男少女的戲——電影界喜歡少男少女的戲。

她說起李麗華,說看到她,有給人一亮的感覺。後來林以亮先生在〈私語張愛玲〉文章中也提到,李麗華為了請張愛玲寫劇本,見面時特別打扮,說話也特別留神。後來李麗華到臺北來,在臺視拍《聖劍千秋》,平時說話果然如林以亮先生所描述。她真是漂亮,我每天跑去看她,確是如張愛玲所說的美。

丘:請你再仔細回想一下,張愛玲有沒有說過她寫作的任何一點習慣?

王:她說她寫作先用英文寫,用英文寫得很慢。她說:「我中文寫得很快的。」只要提到她的寫作,她總是輕描淡寫,避而不談。

丘:我們再把話題回到旅遊時的人、事上吧!從你前面的描述,感覺上她是很自然親和的人。

王:我們從花蓮到台東之前,她一定要買禮物送給我舅舅,問我什麼比較好?我說舅舅沒缺東西。

她說,A man has everything 是很難買禮物的。我們上街到一家書店,她和老闆用國語交談,講著講著就變成上海話了,聊了很久。終於她買了枝鋼筆送給舅舅,舅舅不是寫文章的人,很少寫字,後來把這枝筆轉送給我用。

她走了,離開花蓮,在我們家留下一雙鞋,忘了。樣子很像現在的拖鞋,我母親很喜歡,每天穿來穿去。

她住花蓮家裡時,我們把〈鬼.北風.人〉裡提到的各種食物全做給她吃,不知道她喜不喜歡。

搭車從花蓮到臺東,利用等車的時間,我們在街上走了一下。她買了一個小木盆,放進隨身的袋子裡,說:「大陸習慣出門要帶一小木盆。」我當時想不通,現在明白了,可能以前人出門不像後來方便,帶個木盆打水洗臉之類的比較容易。

我們在街上還看到「跌打損傷」的小攤,以及其他一些草藥。賣藥郎中看她身體不太好,介紹她買藥,她不敢。她說,很羡慕麥加錫身強體健,可以到處旅行。


1944年12月17日,《申報》上刊登《傾城之戀》電影廣告,張愛玲女士編劇/《雜誌月刊》1943年九、十月號,張愛玲女士為小說《傾城之戀》繪插圖。(鄭樹森提供)

丘:離開花蓮,到了臺東之後呢?

王:原來計畫從花蓮下臺東、屏東,到屏東參觀矮人祭後,搭金馬號到高雄,再回臺北。

我們搭車到臺東,一下車,站長就來找我們,說美新處到處找我們,打電話過來,要張小姐立即與他們聯絡。原來她丈夫賴雅中風,家人打電話找她。我們只得取消行程,趕搭時間最近的金馬號汽車到高雄,從高雄搭夜車直赴臺北。

在臺東時打電話。那時打電話,投了錢之後要接線很久才可通到話,公共電話後面有兩個人排隊等著,張愛玲在這個時刻,還能轉身很善意的,不急不躁對那兩個人說:「你們去那邊打電話。」一隻手提著電話筒,一隻手指著另一個公共電話的方向。

丘:然後你們就一路回到了臺北?旅途都平安?

王:從高雄坐夜車回臺北,我買橘子給她吃。我吃了橘子,果皮都握在手上,看到垃圾桶才丟。她說我很懂清潔。我答,也許是受父母的影響,父母都是受日本教育,很在乎整潔的習慣。

車子很擠,我們找不到一起的座位,分開來坐。後來有人讓坐,我們才坐在一起。到了臺北,兩人都疲倦了。麥加錫先生派車到車站接到我們,先送我回信義路國際學舍。在新生南路上,我和她揮手再見,看車子向陽明山方向駛去,心裡非常難過,彷彿不能再相見了。

麥加錫夫人後來告訴我,張愛玲回到陽明山瞭解賴雅的病況之後,情緒very upset。

但是那時她若回美國,錢只夠買票到洛杉磯,回不到波士頓,會變得Stranded。所以,她確定賴雅情況穩定後,還是依原計畫到香港寫《紅樓夢》電影劇本,寫完劇本再回美國。然後,她親手照顧丈夫,直到他去世。這些情形,是後來從張愛玲的通信中知道的。

丘:她到香港之後,有消息給你?

王:是的,她有信來。我忘了有一封不知怎麼寫說聽到雞鳴;水晶把我的信搶去看,說張愛玲撒謊,香港怎麼可能有雞?水晶在香港住過,說得振振有詞,我就拚命找理由為張愛玲辯護。

丘:後來,她好像用英文寫過一篇來臺灣的一些見聞?

王:她回美國之後,為《The Reporter》雜誌寫了一篇文章,題目叫〈A Return to the Frontier〉(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寄了一份給我。水晶看了題目有意見,說:「怎麼能說到臺灣是〈回返邊疆〉呢?」文章中提到臭蟲,水晶又說:「怎麼可以說臺灣有臭蟲?哪裡有臭蟲?」

我本來看這篇文章覺得沒什麼啊?寫得很好啊。但是受了水晶的「愛國刺激」也引起了反應。覺得要跟張愛玲抗議一下。這時恰巧徐訏在《聯合報.副刊》寫一篇罵她的文章,我寄剪報給她,順便抗議「臭蟲事件」。

丘:她回信了嗎?怎麼說?

王:她淡淡的寫了一句:臭蟲可能是大陸撤退到臺灣帶來的。

丘:之後,你們一直有消息往來。真沒再見過面?

王:一直有通信。我還記得,看到《今日世界電影》雜誌刊登張美瑤演《吳鳳》的兩張劇照,山地姑娘打扮;回想起我們去看山地舞的情形,便把照片剪下來寄給她。

我去當兵時,看到相思樹、相思豆,也寫信告訴她。

看到她寫的劇本拍的電影,打抱不平說導演怎麼能拍成那個樣子?她置之一笑。

畢業當完兵,我到國泰航空公司服務,有機票可以免費去美國。我寫信給她,說要去波士頓看她。她回信說,歡迎我去,不過她家比較小,安排我住旅館。

那是我第一次出國,什麼都不懂,也沒找朋友,去到紐約,拿著地圖迷迷糊糊的找不到灰狗巴士站,很著急,打電話又打不通,結果在紐約兩星期也沒玩到。後來我寫信給張愛玲,她回信說,等了我一天,第二天頭痛了一日。

這次沒見到面,我後悔至今。等到幾年之後我去愛荷華,她已搬到洛杉磯。我寫信希望見她,她已不見我,回信:「相見不如懷念」,你應該瞭解我的意思。我更後悔那次沒去波士頓與她見面。

當然,她住洛杉磯我是找得到她的,因為她住的地方是莊信正幫她搬家的,她的房東對她很感興趣,她一直躲。我後來從愛荷華到洛杉磯就暫住莊信正家。我想了想,還是尊重她的決定,把要送她的花蓮大理石托莊信正轉交。

丘:與張愛玲的這一段「文學因緣」,還有什麼值得記憶的?

王:有一天談到小說,她說:「我們的小說都不去分段,都是長長的。我的短篇小說都比別人的短篇還長。」她講「我們的小說」,「我們」這兩個字讓我「受寵若驚」。那時候真年輕,回想起來,真有趣。

她還曾提到,從廣州坐火車經深圳到香港,民兵檢查她時,她很緊張,因為護照上用的是一個筆名。民兵問她:「你就是寫作的張愛玲?」她很緊張的答:「是」。那民兵就讓她出來了,沒有留難。

丘:與她的交往,你是否受了些影響?

王:我這一生有三件事受她的影響很強烈:

第一,是講國語。她說,你們福建人「ㄈ」音和「ㄏ」音好像分不清。從此以後,我再次遇到要發這兩個音時,會特別的小心,不希望錯誤。

第二,我以前說到「噱頭」兩個字,「噱」是讀「ㄐㄩ」。她說:噱頭,上海人是唸「ㄒㄩㄝ頭」。從此以後,遇到我沒唸過的字,我一定要先查字典才說出來。

第三,我們看山地人結婚喝酒,我說:「他們表情很憂鬱。」她聽不懂,我改用英文說「憂鬱」就是「Sad」。她說:你講話很文藝腔。自此,我講話,一定小心避免掉「文藝」的字眼。

丘:從這裡更可以感受到張愛玲的真實無飾,以及觀察事物、生活的敏銳。

王:前面這些說來拉拉雜雜,像流水帳,我真不喜歡。但是,還是讓你與我共用這段回憶。這些事想起來,真溫暖,可是寫出來,就覺得沒意思,尤其過了二十五年,大家年紀都大了。寫出來,更沒趣味。我是不能寫。

我覺得應該找批評家,寫有關她的小說藝術,這樣才有意思,對大家才有益處。

張愛玲是作家,不是明星,大家關心的是她的小說,不是她的起居注。

丘:禎和,談了一個下午,謝謝你,我在這個訪問中學到了很多的功課,也得到很多的啟發。這實在是一段美麗的回憶。我們沒見過張愛玲在臺灣其他的照片,大約只有一九六一年你們拍攝的這張。正如她的文章一樣,她在我們的印象中:永遠是遙遠的,美麗的,這種感覺真好。

王:後來沒見面是對的。讓我記憶中她永遠是那青春的一面。其實我應該寄張現在的照片給她,告訴她我也老了,請她也寄張現在的照片給我。不要,還是不要,還是留著以前的記憶吧。真是奇怪,我真的能把關於她的每一件事,每個動作,說的話都記得清清楚楚的,包括她喜歡戴的大耳環……。

丘:我想張愛玲看到這篇訪問,感覺會很溫馨的,像一幅油畫,年代越久遠,裡面的線條、色彩,越清晰的浮現出來,帶回往日的美麗,停佇成永恆。

我看見禎和笑著、笑著,回到了大學二年級的秋天……。

*作者為旅居荷蘭的作家、畫家,曾任聯合報副版版編輯、聯合文學總編輯。本文選自作者代表作《人情之美》(允晨文化)。


(《風傳媒》2015年8月25日)

星期日, 8月 30, 2015

周保松:真正的教者──側記高錕校長


高錕校長在2009年獲諾貝爾物理學獎,迅即成為媒體焦點。除了高校長在光纖通訊方面的成就,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是他擔任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期間和學生的關係,尤其是1993年發生的兩件大事。但觀乎媒體報導,有頗多的不盡不實,部份更近乎傳說。這些傳說,對高校長和學生都不公平。

我當時讀大學三年級,是《中大學生報》校園版編輯,親歷這些事件,而且和高校長做過多次訪問,算是對內情有所了解。現在熱潮既過,我自覺有責任將當年所見所聞記下來,為歷史留個紀錄。更重要的是,十八年後,我對高校長的教育理念,有了一點新體會。這點體會,無論是對中文大學還是對中國的大學,或許有一定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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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見高錕校長,是1992年八月某個下午,我和學生報其他四位同學去大學行政樓訪問他,一談就是三小時。高校長的粵語不太流利,我們主要用普通話交談。高校長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個率真誠懇,沒官腔很隨和的人。即使我們有時問得直接尖銳,他也沒有迴避或帶我們繞圈子,而是直率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我還留意到高校長有個習慣,就是喜歡一邊聊天一邊在白紙上畫幾何圖案,愈畫愈多。

那天我們從中大的人文傳統和教育理想談起,說到學制改變,校園規劃,教學評核和通識教育等。最後,我們問高校長是否支持學生運動。在那個年頭,學生會經常出去示威抗議,有的時候會出現學生在外抗議,校長在內飲宴的場面。校長說他個人很支持學生參與社會事務和民主運動,但因為他是校長,代表大學,因此不適宜表態。他甚至說:「我很同情你們的許多行為,覺得是年青人應該做的。但有些人很保守,可能會覺得我不對。如果我不做校長而做教師,那情形就不同。」[1]

那個訪問最後由我執筆,一年後被收進我有份參與編輯的《中大三十年》。中大學生會一向有為學校撰史的傳統,每十年一次,從學生的觀點回顧及檢討大學及學運的發展。書出版後,我寄了本給校長。過不了幾天,他在校園偶然遇到我,說讀了書中我的兩篇文章,一篇寫得好,一篇寫得不太好。我當時有點詫異。一是詫異他會讀我的文章,二是詫異他如此直率,直率得對着這個學生說不喜歡他的文章。我沒有不快,反覺得高校長如此坦白很好。可惜當時人太多,我沒機會問他不喜歡哪一篇及原因是什麼。

這裏要補一筆,談談學生會幹事會和學生報。幹事會和學生報是中大學生會的核心,是當時唯一需要全校學生一人一票選出來的組織,運作經費來自學生的會費,在組織和財政上完全獨立於校方。學生會總部在學生活動中心范克廉樓,幹事會在地庫,學生報在頂層,彼此關係密切,我們慣稱自己為「范記人」。校長所在的行政樓,與范克廉樓一路之隔,並排而立。中大學生會有很長參與校政和關心社會的傳統,崇尚獨立思考自由批判。我入學時,八九年剛過不久,范克廉樓聚集了大批熱血青年,天天在那裏議論國事。除了學生會,中大還有過百計學生團體,包括書院學生會、國是學會、中大社工隊、青年文學獎、綠色天地等。這些團體也是學生自治,每年由會員選舉出我們叫做「莊」的內閣,自行組織活動,學校不會干預。

我特別說明這個背景,是想讀者明白,雖然高校長是國際知名的光纖之父,但我們當時對他不僅沒有崇拜,反而有一份戒心,因為他是校長。對范記人來說,校長擁有龐大的行政權力,代表大學官僚體系的利益。而學生會的職責,是捍衛教育理想,監察大學施政,爭取校政民主化,保障同學權益。所以,校長和學生會之間,存在着某種結構性張力。更重要的是,范克廉樓有強烈的反權威反建制傳統,在我的讀書年代尤甚。這個傳統從上世紀七十年代發展下來,一代傳一代,從沒中斷過,形成所謂范克廉樓文化。很多人對這個傳統不認識,一見到學生會有抗爭行動,總會習慣性標籤他們為「過激」「理性」和「一小撮搞事份子」,但卻很少嘗試理解他們背後的理念。

2

1993年距九七主權移交,還有四年。那是高錕校長任內最紛擾的一年,而且和香港政局糾結在一起。在這年,高校長放棄了一年前親口對我們說過的政治中立,接受中國政府委任為港事顧問,結果引發軒然大波。

讓我先說點背景。1992年7月,彭定康成為香港最後一任殖民地總督。他上任不久,即在施政報告提出政治改革方案,增加立法會民選議席,冀在九七前加快香港民主發展步伐。這個方案遭到中國政府強烈反對,雙方關係陷於破裂,當時的港澳辦主任魯平甚至斥責彭定康為「香港歷史上的千古罪人」。中方於是決定另起爐灶,積極吸納香港不同界別精英為其所用,邀請他們出任港事顧問。

1993年3月27日中國政府公佈第二批港顧名單,高錕校長赫然在名單之上。中大學生會在29日發出聲明,指港事顧問乃不民主的政治委任,高錕身為校長,代表中大,不宜擔任此職,並要求高校長公開交代事件。高校長當晚回應說,他是以個人身份接受此職,不會對中大有任何影響。事情發展得很快,當天在范克廉樓已出現大字報潮,傍晚電視新聞也以頭條報導此事。在委任名單中,其實也有別的大學的校長,例如科技大學校長吳家瑋,但因為只有中大有反對聲音,所以成為全城焦點。

3月30日中午,學生會在烽火台舉辦論壇,有四百多人出席。高校長沒有出現,但發了一信給學生會,稱他會利用港顧一職,就「學術自由及促進本港與國際學術界聯繫」向中國政府反映意見。論壇結束後,有五十多位同學帶着橫額,遊行到中環恆生銀行總行,要求正在那裏參加中大校董會會議的高校長回校公開解釋。傍晚六時許,高校長答應出席第二天的論壇。我們當晚在學生會開會到夜深,並為第二天的論壇作準備。

3月31日早上11時,高校長踏出行政樓,來到數步之遙的烽火台,等候他的,是中大千多名師生及全香港所有媒體。高校長那天穿深色西裝,精神看來不錯。烽火台放了一張長桌,高校長坐一端,中間是學生主持,另一端是學生會會長。高校長背對着的,是朱銘先生著名的太極系列雕塑「仲門」,門後面是大學圖書館;正對着的,是密密麻麻的師生,師生後面是百萬大道,大道盡頭是俗稱「飯煲底」的科學館,上有「博文約禮」校徽。

論壇氣氛熱烈,學生排着長隊等着發問,用的是標準中大模式:發問者先自報姓名及所屬書院學系年級,然後提出問題,高校長回應,發問者接着可追問或評論,高校長再回應,然後下一位接上。爭論的焦點,是港事顧問的政治含意以及校長應否接受這樣的委任。高校長不善言辭,對着群情洶湧的學生,一點也不易應付。但就我觀察,高校長不是太緊張,即使面對發問者的冷嘲熱諷,他也不以為忤,有時甚至忍不住和學生一起笑起來。

高校長當天答得很坦白,直言不熟悉政治也對政治沒興趣,只是如果拒絕接受委任,會引起對方「猜疑」及「弊多於利」。有學生批評高校長六十歲了還如此天真,竟以為港事顧問可以和政治無關。他回應說:「你們說我太天真了,我說我是一個很真實的人,希望大家努力對香港的將來做一些事情,這是不錯的。香港的將來是大家的將來,可能對世界的影響非常大。」[2] 論壇去到最後,學生會會長將一個紙製傳聲筒遞給校長,諷刺他作為中方的傳聲工具。高校長接過傳聲筒一刻,攝影記者蜂擁而上。這張相片在全香港報紙刊登後,不少人大罵中大學生是文革小將,想威逼校長戴高帽遊街示眾。我們哭笑不得,因為真是發夢也想不到,傳聲筒會變成批鬥高帽。

4月1日高校長和其他港事顧問上北京接受委任,學生會再次帶着標語到機場示威。高校長回來後,接受我們訪問。被問及如何看待學生抗議時,他說學生會對他沒有作出任何人身攻擊,而且「在香港,學生完全有權和有自由這樣做。」[3] 儘管是這樣,學生之間卻很快出現分歧,不同立場的大字報貼滿范克廉樓,引來大批同學圍觀回應。學生報當時做了個民意調查,訪問七百多位學生,發覺支持和反對高校長出任港顧的比例,是一半一半。

事件發生一年後,我再次訪問高校長,問他一年來做過什麼,他說沒有參加過任何港顧的正式活動,也沒表達過什麼意見。我當時為這宗新聞起了個標題叫「港顧徒具虛名,校長一事無成」。[4] 報紙出來後,有個書院輔導長見到我,說你們這樣寫校長,難道不怕得罪大學嗎?我當時愣了一下,不知如何回答,因為真的沒想過。我那幾年辦學生報,雖然對學校有許多批評,但從來沒擔心言論會受到限制,也沒感受過來自學校的壓力。當時的中大,百花齊放。除了學生報和大字報,還有許多我們稱為小報的刊物,大部份匿名出版,言論大膽出位,放在范克廉樓任取。我們自己也知道,校內校外都有聲音,要求學校管制這些出版物,但校方始終沒有行動。

港顧一役後,高校長如常接受我們訪問,每年會親自寫一封信來多謝我們的工作,還從他的私人戶口拿出兩萬元資助學生會有經濟需要的同學──雖然我們不怎麼領他的情。高校長也重視我們的言論。學校公關部職員曾私下告訴過我,每月學生報出版後,如有對大學的投訴,高校長都會叫職員影印一份,寄給相關部門跟進。我當時的感覺,也是許多校園問題報導後,負責部門很快就會回應。我們那時一個月出版一期報紙,每期有好幾十版,印五千份,放在校園免費任取,通常幾天內就會派完。那時做學生報很辛苦,白天要採訪,晚上要開會寫稿排版校對,沒有半分酬勞,但我們卻覺得值得和有滿足感,因為相信可以為校園帶來一點改變,並令同學多些關心身外事。

現在回過頭看,港顧事件在中大校史中最重要的意義,不是對香港政治產生了什麼影響,而是起了一個示範,就是校長有責任就大學重要事務出來和同學公開對話。之前或許也試過,但論規模論影響,這次千人論壇肯定是歷史性的。從此之後,類似的校政討論逐漸成了傳統。我記得1995年高校長宣佈退休後,學生會曾在烽火台辦了另一次論壇,要求學生有權參與遴選新校長。那次論壇由我主持,高校長不僅自己出席,還帶了好幾位學校高層來一起討論。這樣的對話,不一定有即時成果,但對建立一個問責透明,重視師生共治的校園文化,卻有積極作用。

3

1993年發生的第二件大事,是11月13日的開放日事件。所謂開放日,是指中大三年一次,開放校園給公眾參觀,讓公眾對中大有更多認識。1993年的開放日,恰逢中大建校三十年,所以辦得特別隆重。沒料到的是,這個開放日又一次令高校長成為全香港的焦點。

開幕禮當天早上,百萬大道會場坐滿了嘉賓,高錕校長被邀到台上致辭。正當他要發言時,突然有十多位學生從兩邊衝出來,手持標語,高叫反對開放日口號,會場霎時亂成一團。高校長一個人在台上,手裏拿着講稿,說又不是,不說又不是,只能呆呆站着苦笑。與此同時,有學生搶了台上的麥克風,還有兩位爬到典禮正前方的「飯煲底」頂層,用一條長布橫額將中大校徽遮起來,上書「兩天虛假景象,掩飾中大衰相」。台下觀眾及負責籌辦開放日的同學,最初不知所措,接着則對抗議學生不滿,開始起哄,場面混亂。事件擾攘十多分鐘後,示威同學被保安推下台,高校長才有機會將開幕辭匆匆講完,但整個開放日的氣氛已全變了調。

典禮結束後,高校長打算離開,大批記者立刻上前將他團團圍着。我作為學生報記者,夾在人堆中,高聲問了一句:「校方會不會處分示威的同學?」「處分?我為什麼要處分他們?他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校長邊走邊答,語氣平靜。我當時一下子就呆了。要知道,二十多分鐘前,高校長剛經歷了人生最難堪的一幕。堂堂一校之長,光纖之父,在全校甚至全香港人面前,受到自己學生最不客氣的抗議和羞辱。這次和港顧事件不同,學生不是要和校長對話,而是要公開揭露大學之醜相,讓外界知道中大三十年沒什麼值得慶祝,藉此激起更多對大學教育的反思。所以,我和其他在場記者一樣,以為校長一定會大發雷霆,狠狠訓斥學生一頓。但他沒有那樣做,而且清楚表達了他的態度。那一幕,留給我很深很深的印象。我後來不止一次回想,如果我是他,設身處地,會不會像他那樣反應?坦白說,我想我做不到。我相信絕大部份人也做不到。

第二天的報紙,不用說,鋪天蓋地是這宗新聞,並且一面倒批評學生。在校內,事件也引起極大爭論。那一期學生報社論,叫「不是社論」,因為我們內部徹底分裂,無法對事件有共識。然後我聽說,學校管理層對此十分震怒,認為絕對不能縱容學生。我又聽說,大學收到不少校友來信來電,強烈要求懲戒學生。但過了兩個月,什麼也沒發生。到底大學內部有何討論,我全不知情。直到前兩年,我從一位同事口中得悉,原來當年大學曾為此特別開會,會中只有三人不主張處分學生。三人之中,有高錕校長本人──是他硬生生將處分學生的建議壓了下去。

4

我1995年畢業後,就再沒見過高校長。大約是2000年,我在倫敦讀書,香港電台為校長拍攝「傑出華人系列」,導演讀了我大學時代的許多文章,特別來倫敦訪問我,我才將開放日那難忘一幕說了出來。之前我從沒和人提過此事,因為要公開肯定高校長,對我是不容易過的一關。其實當時高校長也人在倫敦,我卻因為可笑的自尊而沒去見他一面,遂成遺憾。

兩年前高校長得諾貝爾獎,傳媒拚命追挖中大舊聞,說得最多的,就是這兩件事。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頌揚高校長寬大為懷,有雅量容忍我們這些頑劣之徒。而愈將學生描畫成偏激乖張,似乎就愈顯校長的偉大。我對此感到不安。坦白說,我並不認為我們當年所做的每件事都合情合理。無論對於理念還是行動手段,我們都有過深刻反思,甚至進行過激烈辯論。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是無理取鬧或大逆不道。恰恰相反,這些同學是我大學生活中見過的最有理想最獨立思考也最關心社會的人。他們許多畢業後一直堅持信念,在不同領域默默耕耘,推動社會改革,並取得不同成就。退一步,如果我們真是頑劣之徒,高校長何必要忍受我們?高校長身邊許多人,就勸過他不要過度縱容學生。例如當時的副校長金耀基教授,便曾公開說過他不認同高校長的做法。我也聽過不少評語,認為高校長軟弱無能,沒有管治權威。可以說,高校長的做法在當年不僅沒受到頌讚,反而遭人嘲諷。

高校長為什麼要那樣做?這些年來,我一直困惑。尤其當我2002年回到中大任教,目睹母校種種轉變,我就更加懷念我的讀書時代,更加希望理解高校長多一點。到了最近兩年,因為閱歷漸深,也因為聽了高校長幾段話,我有了一些新體會。

在「傑出華人系列」訪問中,高校長應導演之邀,上到范克廉樓中大學生報會室,打開當年報紙,首度談他的感受:「我的感覺是學生一定要這樣做,不然我聽不到新的思想。他們表達之後,我們至少有一個反應,知道他們在爭取什麼東西。」2009年高校長獲諾貝爾獎後,高太太黃美芸女士回中大演講,提及高校長當年和學生激烈爭論後,回家對她說:「什麼都反對才像學生哩!」

從這兩段說話,我們清楚看到,高校長和許多人不同,他沒有視學生為敵,更不是在容忍學生,而是暗暗欣賞這些別人眼中的叛逆學生。他似乎認為,中大學生不這樣做,才奇怪才不應該。這真是大發現!我從沒想過,校長會欣賞學生。他欣賞學生什麼呢?我猜想,高校長欣賞的,是學生敢於獨立思考,敢於挑戰權威,敢於堅持自己信念的精神。他相信,這是真正的科學精神,也是真正的大學精神。

我這不是胡亂猜度。高校長在某個電視訪問中說得清楚:「千萬不要盲目相信專家,要有自己的獨立思考。譬如我說,光纖在一千年之後還會被應用,大家便不應該隨便相信我,要有自己的看法和信念。」高校長不喜歡別人崇拜他,更不喜歡別人盲從他。他要學生有自己的見解。真正的大學教育,應該鼓勵學生自由探索,成為有個性有創造力同時懂得對生命負責的人,而不是用形形色色的戒條將學生變得唯唯諾諾服服貼貼。高校長明白,要培養這種人,就要給予學生最多的自由和最大的信任,容許學生嘗試和犯錯,並在眾聲喧嘩和不和諧中看到大學之大。這不僅是個人胸襟的問題,更是理念和制度的問題。一所大學的師生,如果看不到這種理念的價值,並將其體現在制度,實踐於生活,沉澱成文化,這所大學就很難有自己的格調。

我漸漸體會到,因為高校長有這樣的視野,所以他能對一己榮辱處之泰然,所以能頂住重重壓力保護學生,也所以才能說出「什麼都反對才像學生哩!」這樣的話──即使學生反對的是他本人。高校長不是文科人,未必懂得將這些理念用很好的語言表達出來。做校長多年,他並沒有留下什麼動聽漂亮的名句。但他是科學家,知道真正的學問真正的人格,要在怎樣的環境才能孕育出來。高校長不曉得說,但曉得做。當十八年前他自自然然不加思索地反問我為什麼要處分學生的時候,他就活在他的信念之中。正因為此,當年我們這群最「不聽話」的學生,今天才會那麼懷念高錕時代的多元開放和有容乃大。

說來慚愧,我用了十八年,才能體會這點道理。

5

再次見到高校長,已是十五年後,在去年秋日的中大校園。那天陽光很好,我駕車從山腳宿舍到山頂辦公室。在路上,我遠遠見到,高校長和高太太兩個人在陡峭的山路慢慢行走。我把車停下來,問高太太要不要載他們一程。這時候,高校長竟自個走到車前,向我揮手對我微笑。校長老了許多,一頭白髮,還留了長長的鬍子,像個老頑童。我大聲說,校長,你好,我是你的學生。校長一臉茫然,不知如何答我。我的心驀地就酸了。雖然面對面,由於他所患的病,高校長永遠不會記得我是誰了,我也永遠不會再有機會向他道一聲謝。十八年前的記憶,在樹影婆娑中,零零碎碎上心頭。

我希望,當時光逝去,人們說起高錕時,不要只記着他是光纖發明人,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還能記着他是我們的老校長,是一位真正的教者。

*此文將收在作者即將出版的《走進生命的學問》一書之中(北京:三聯書店)。

[1] 《中大三十年》(中大學生會出版,1993),頁15。
[2] 《中大學生》,第88期(1993年4月)。
[3]《中大學生》,第88期(1993年4月)。
[4]《中大學生》,第92期(1994年4月)。

刊於《南方周末》,2011.11.3(http://www.infzm.com/content/64456)刊出時略有刪節,此為全文。

(周保松臉書二O一五年八月七日)

周保松:當春風吹過

圖:區華欣

許多年過後,我再次見到小思老師,是在中文大學劉殿爵先生的追思會上。那是2010年初夏,相思開盡蟬聲初起的日子。劉先生是中文系教授,蜚聲中外的翻譯家,《道德經》、《論語》、《孟子》的企鵝圖書英譯本皆出自他的譯筆。

還記得那天,追思會結束後,我在擁擠的人群中,覓到小思的身影,趨前,怕她記不起我這個十餘年未見的學生,遂想自我介紹。誰不知老師見到我,卻馬上捉緊我雙手,說,我有留意到你的工作,你要努力。我頻頻點頭,一時不能言。人散後,室外滂沱大雨,我一個人持著傘,在校園行走,走著走著,眼淚就止不住掉下來。老師一句「留意」,讓我覺得就算天下所有人不知我,也沒所謂了。遂不能自已。

初識小思,是1992年暑假。我和《中大學生報》幾位同學,有意辦個香港文學讀書組,想聽聽她的意見,因為她是研究香港文學史最有名的教授。小思請我們去范克廉樓飲茶,還將當時仍然健在的黃繼持先生也拉了來。小思很熱情,告訴我們這本要讀那本要看,這個時期重要那個作家精彩,黃先生話倒不多,但一開口自有威嚴,小思老師對他簡直言聽計從。我後來才知道,黃先生在許多中文系同學眼中,是高山一樣的人物,尤其是他的魯迅和尼采研究。

那年暑假,我們讀了侶倫、劉以鬯、西西、鍾玲玲和黃碧雲等,我甚至為劉以鬯的《酒徒》寫了一篇上萬字的評論。我從那時開始,對香港文學產生興趣,認識到這個小島不僅不是文化荒漠,而且一直活水不斷,出過許多好作家好作品。現在回想,這種不自覺培養出來的文化自信,對我影響極大,因為香港處在中西狹縫之中,非中非洋,總覺事事不如人,崇西方崇中原遂成常態。在這種大環境下,中文大學倒是異數,因為它是香港唯一一所可以使用粵語來學習的大學,直到今天仍然如是。而中大有小思這樣的老師,用純正的粵語和扎實的研究,數十年如一日教導我們要對我城的文學文化有一份溫情與敬意,甚至要主動承擔起繼往開來的責任,實在是潤物無聲地陶冶了我們的識見和心靈。 


接著下來,我修讀了老師的〈現代散文〉,當年中大口碑最好的課。小思素不喜人遲到,但我因為做慣夜貓子,十時半的課往往十一時半才入課室,同學都為我捏把汗,因為據說老師會用最嚴厲的眼神瞪著遲到者。也許我睡眼惺忪,對此倒沒多大感覺,但每次坐下沒多久就得下課,時間確是過得特別快。那門課的小組導修,由小思親自帶,在聯合書院上。我們跟著她,一篇一篇,從周作人、豐子愷讀到許地山和梁遇春。我是「問題」青年,有時下課,還會纏著老師在課室外大草坪散一會步,甚至在黃昏中陪她步行回馮景禧樓中文系。那些時光,現在回想,都是金色的。

小思是新亞人,而且恐怕是新亞書院校史上,最為堅定非入新亞不可的學生。1960年報讀大學時,小思將六個志願全部清一色填上新亞書院,因為她要做唐君毅先生的學生。唐先生是當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新亞哲學系創辦人。據小思自述,她讀初中三年級時,生命陷於困頓危難之境,但在偶讀唐先生的《人生之體驗》後,大受啟發,竟「撥開雲霧,得睹天清地寧」,因此決心追隨。小思得償所願,無論是在新亞四年還是其後的人生道路,皆深受唐先生影響。

我上世紀九十年代入新亞,對於什麼是新亞精神,不甚了了,甚至還在圓形廣場寫過大字報,嘲諷那是陳舊腐朽之物。直到後來,我才漸漸明白,所謂精神,不在紙堆文物,而在活著的人身上。小思就是用她一生的言行,活出一種新亞人的格調,讓我們這些後輩耳濡目染,慢慢知道人原來可以這樣活,也值得這樣活,並明白《新亞學規》第一條所說的「求學與作人,貴能齊頭並進,更貴能融通合一」的道理。唐先生1978年逝世,小思寫了一篇很短的悼念文字,結句是「老師,請放心,您的學生願永遠承擔這種悲痛!」坦然承擔悲痛且願意永不放下,這是怎樣的一種情懷?!

2002年4月19日,老師在中大上最後一課。我後來在香港電台拍的一個電視特輯中看到,那天課到尾聲,老師說:「我昨晚一夜未眠,因為我真的好喜歡教書。」語未畢,人哽咽,數十年教書生涯劃上句號。小思是作家,是學術研究員,但她最珍惜的身份,是教師。那年九月,我從英國回到中大任教,第一課也是在聯合書院上。站在講臺上,看著台下一張一張年輕的臉,我開始明白,什麼是薪火相傳。

2012年秋天,我為中大籌辦第一屆博群書節,主題是「燃起那一路的燈」。我們從校友處募得逾萬冊舊書,免費送給中大同學。小思不僅捐了書,還特別回到邵逸夫堂,和數百師生夜話,分享多年淘書心得。香港的愛書人都知道,小思堪稱書界最癡狂的「拾書者」,終年流連大大小小舊書店,搜集香港不同時期的書籍文獻,趁在一切尚未消失之前為香港文學研究保存多一點點原始資料。小思退休後,更將畢生所藏數萬件資料慨捐中文大學圖書館,成立「香港文學檔案」。她當時引用了弘一法師幾句詩來表達她的心願:「我到為植種,我行花未開。豈無佳色在,留待後人來。」還記得當晚夜話開始前,全場掌聲響起,小思向大家鞠躬,輕輕說了句「我回來了」,眼中有淚光。而我做夢也沒想過,二十年後,我會有機會在我的學生面前,和我的老師燈下夜談,細說種種讀書舊事。

去年10月11日,香港處於最為驚心動魄的時候,小思在《明報》副刊專欄寫下最後一篇文章,以〈浴火鳳凰〉為題,裡面說到:「我病了三個星期,沒想到會遇上令人身心俱傷的事件。在嗅覺味覺全失的病態中,方知平常習以有之的感覺失去的難受。自由,也只有失去才知道寶貴。」再後來,十二月金鐘清場後,我收到老師電郵:「清場那天,我目睹你在隊伍中,心裡百般滋味,深知你日後歷練之路長且艱難。本想立刻電郵給你,可是不知從何說起。這運動以後,香港身世已急轉彎,必須用新的方法策略應變。」

早兩星期,我打電話給老師,老師問,找我什麼事啊。我支吾了一會,說,恭喜你的書《香港文化眾聲道》得了今年的「香港書獎」啊。老師不禁失笑,說,這算得什麼啊。我掛上電話,心裡真想和她說,我的《政治的道德》也得了獎啊,而重點不在於你得了獎,也不在於我得了獎,而在於我們一起得了獎啊。

其實什麼也不用說,一如當春風吹過,萬物沐浴其中,自會生機勃勃,綠滿人間。

刊《明報周刊》第2438期,此為完整版。相片:朝雲

(周保松臉書專頁二O一五年八月四日)

星期五, 8月 28, 2015

占飛:從讓座文化看道德缺失


近日,年輕人不肯讓座的爭論,鬧得熱烘烘。一方指摘年輕人不肯讓座,這就是缺德;另一方認為這是刻意針對年輕人,讓座應是自願的,讓是人情,不讓是道理,貶損不讓座者不道德,是「道德塔利班」云云。有趣的是,網上言論大多站在不必讓座那一邊!

昔日,讓座給老弱傷殘、孕婦和小孩,視為理所當然。然而,生活上許多人都不讓座。本報專欄作者之一黎則奮是傷健人士,雙手要拿拐杖、雙腳要穿腳架才能行走。他在一篇憶述1960年代的文章中提到,當年巴士班次疏、乘客多,他往往要等幾班車才能上到巴士,因他不夠其他人爭,亦少有人讓他先上車!

社會壓力

可是,當年沒有人理直氣壯地說:我沒有道德責任要讓座!我不讓座,你不應亦不能指斥我,斥責我是你不對。2013年,《中國青年報》做了一個調查,大多數受訪的年輕人表示,他們曾經讓座給老人,但卻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只是屈服於社會壓力而讓座。

2008年,內地的豆瓣有一個名為「坐公車不讓座」的小組,宣稱「不是沒愛心,不是不讓座,只是不『一定』要讓座」,而且約定五不讓:不讓穿高跟鞋的「老人」;不讓追着上車的「老人」;不讓面目可憎的「老人」;不讓搶着坐下的「老人」;不讓出去晨練的「老人」。還質問:為什麼老人健康到可以去晨練、追車、搶着坐下,還要人家讓座?又申訴:「豈不知那些擠公交的年輕人是最辛苦的人嗎?」

年輕人特別針對「老人」,原因之一是內地「老人」對不肯讓座者毫不客氣,不單罵,還經常動手打人。信手拈來,便有以下幾宗事件:2013年3月11日,鄭州公車上,年輕女孩不讓座給60歲左右老人,被老人拽住頭髮暴打。2014年9月10日,鄭州公車上一老人因小伙子不肯讓座,初則口角,繼而打了小伙子四個耳光,小伙子沒還手,老人卻心臟病發猝死。事後,網上評語斥責「老人變壞,壞人變老」,連《環球時報》都在三日後評論此事,譴責評論充滿「浮躁語言和輕狂的價值判斷」!

罵還罵,社會風氣並沒怎樣改變。今年7月11日,一名約70歲的老人上公車後,見女孩低頭玩手機不讓座,罵之。女孩隨即起身讓座,抱怨了一句,即遭老人打耳光。更有甚者,在百度百科的「讓座門」詞條,有網友稱,一名60歲左右老人跟穿短裙的年輕女子搶座位,女子搶贏,老人索性坐上美女大腿!美女要讓座給他,他還不肯起身!幾經擾攘,老人才站起來,女子罵了一句,老人即打她一記耳光!

本地的年輕人應該慶幸,只是給人拍照放上網。在內地,分分鐘要捱耳光!如此粗暴的老人,難怪得不到內地年輕人的由衷尊敬和讓座矣!

還有內地網民長篇大論,為不讓座提供「理論根據」。其中兩個論點頗有趣。第一,讓座是自願的話,讓座者覺得自己做了好事,得到「精神上的滿足感」。硬性規定必須讓座,便再無「精神上的滿足感」可言,讓座變成一無所得的行為。其次,讓座可以跟捐錢給窮人相比。富人並無道德責任必須捐錢給窮人。不捐,沒人會指斥富人缺德,那為什麼不讓座要給人嚴詞譴責呢?

人格鞭撻

尼采說得好,這是「價值重估」的時代:昨日之是,今日不再是。讓座的爭論,顯示了價值的改變:「敬老」不再是時下年輕人無條件奉行的道德規範。網民的激烈反擊,表示年輕人不會輕易就範,任由上一代給他們的「道德標籤」!繼續以此人格鞭撻年輕人,徒然增加代與代之間的撕裂,於事無補。

再者,一名內地網民說得好:「沒人讓座,不會道德淪喪」、「只有道德缺失的地方,才會如此重視道德」。第二句話說得重了一點。去年 Debrett's引述一間大學的實驗指出,在講禮貌的英國,也只有20%地鐵乘客會讓座給腹大便便的孕婦。難道英國是「道德缺失的地方」?

良好品格

讓座問題,突顯了傳統文化與新時代年輕人的想法格格不入,不只香港如是,其他地區亦如是。新加坡有網民不滿:長者乘公共交通已有票價優惠,何以事必要人讓座?在美國和加拿大,許多網民都表示:會讓座給孕婦、殘疾人和病者,卻不會係老人都讓座。

猶太人的「行為法典」:《妥拉》規定要尊敬老人,就算是健康的老人,都應「在老人面前起立,並尊重睿智的長輩」(Rise before an old person, and honor the presence of a sage)。

另一法典Shulchan Aruch更清楚地說明,年屆70歲便是老人。在地鐵、火車和巴士上,就算不打算讓座,老人經過也應起立。當然,讓座、攙扶、幫忙拿東西……便更佳。可是,如牽涉金錢損失,可以不遵守這個規定。至於病者弱者,就算是年輕人,也應義不容辭地讓座及出手幫忙!此謂之 derech eretz kadma l'Torah: 奉行《妥拉》,須有良好禮貌和品格也!

不讓與罵人

英國Debrett's(中文維基譯作「德倍禮」)的《禮儀寶鑑》,由1769年初版至今,250年來都是上流社會,或「有教養」人士的禮儀指南,例如出席社交場合如何穿着、應對,在餐桌上怎樣才算是有儀態等。

Debrett's歡迎讀者請教種種社交禮儀問題。應否讓座,經常名列十大最多人請教的問題。最新的Debrett's(2014版)明確指出,應讓座給長者、孕婦以及肉眼所見──總覺得「目測」一詞「作大兼扮嘢」,為何不用「肉眼所見」呢?──需要座位的人。

這樣才算是彬彬有禮,有教養和「優品」(good taste)。另一方面,Debrett's亦指出,無論需要與否,有人讓座,「粗暴地拒絕別人讓座,和不肯讓座同樣無禮。」(It is just as rude to aggressively decline the offer of a seat as it is to not offer a seat.)「來而不往,非禮也」,中外如一焉!

禮貌者,盡量不令別人難受和不快。不讓座,固然無禮。罵別人不讓座,亦同樣無禮!


(信報二O一五年八月廿七日)

星期日, 5月 31, 2015

胡適簽名真偽

胡適的簽名本,是真的嗎?

作者:圖書看守員 提交日期:2015-05-12 22:35:42
一個臺灣人的


作者:錫象熏齋 提交日期:2015-05-12 22:42:31
是真的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13 11:34:39
我感覺他的字沒有這麼方,要長一點

作者:天地一沙鷗 提交日期:2015-05-13 11:44:49
簽贈別人的書,還是作者的口氣?

作者:scholar614 提交日期:2015-05-13 11:54:47
為何不另紙書寫,而要寫在封面呢?

作者:冰爽茶 提交日期:2015-05-13 11:59:23
有中國人的地方就有假貨

作者:zhiyanzhai 提交日期:2015-05-13 12:50:37
不像

作者:奔奔 提交日期:2015-05-13 14:06:25
多錢賣啊?

作者:ddzz-2000 提交日期:2015-05-13 19:01:07
大開門真。

作者:一點微光 提交日期:2015-05-13 19:07:49
不太像,胡適 一般用毛筆,字不像

作者:紅樓偵探 提交日期:2015-05-13 19:19:17
假的。這種事情都是胡適的秘書去辦的,要給中國文藝協會贈書的話。

轉贈是很不禮貌的。

而胡適是很謹慎的。

而且據說胡適買了很多新證,不至於還要轉贈。

作者:py 提交日期:2015-05-14 09:56:17
作者:scholar614 提交日期:2015-05-13 11:54:47
為何不另紙書寫,而要寫在封面呢?
===================================

既然是希望別人再送給中國文藝協會,當然是送面相乾淨的書才好,而象這樣在書面上劃來劃去的大花臉的書,於被贈者和被轉贈者,都難以說是尊重的。當然,你現在可以說,這叫簽贈本,而且是胡適的簽贈本,別人喜歡還來不及呢。只是,當時胡適大概不會自以為其手澤有這麼了不起,會如此這般不不拘小節的。另外,在當時,簽名本是很值錢或比較有意義的藏品嗎?如不是的,胡適這麼來一下,是不太好理解。

作者:傻子哥哥 提交日期:2015-05-14 09:59:54
附議錫老

作者:py 提交日期:2015-05-14 10:03:25
從墨色來看,還是沒能褪去火氣。另外,胡適這種風格的字,仿寫相對容易。

作者:故紙堆 提交日期:2015-05-14 10:05:54
出價賣給傻哥。哈哈

作者:書巫 提交日期:2015-05-14 10:09:16
圓珠筆寫在書名頁上,好東東啊

作者:py 提交日期:2015-05-14 10:11:52
給別人贈書,還要別人閱後得轉贈給某個單位,這與人之常情有點牴觸,畢竟,別人如果覺得這書不錯,想留存的話,總覺得不對味兒。哪有這麼給別人贈書的?

作者:hanxichen 提交日期:2015-05-14 10:29:02
張道藩是中國文藝協會的會長吧,是一體的。過去文化人似乎也喜歡在封面上題贈。

作者:書巫 提交日期:2015-05-14 10:34:43
封面來了



作者:百花潭主 提交日期:2015-05-16 16:16:39
圖老出手,胡適真有。

從第一張圖看,這個顯然是寫在扉頁上的。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17 05:48:36
找了一個



(《布衣論壇》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這個簽名要是假的我就虧大了(高手請入)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2:36:26
近日高價購得一本1959年中國畫冊編輯委員會編輯出版《中國》,扉頁有胡適、黃二南簽贈並鈐印。只是對簽名本向來沒有研究,各位幫鑒定一下真偽。



作者:SISAOYUE2 提交日期:2015-05-22 22:49:35
不甚樂觀

作者:紅樓偵探 提交日期:2015-05-22 22:59:46
簽名本不要買,有50%是真的,就要燒高香了。作偽太容易。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3:02:58
主要這個書本身也有一定價值,加上簽名就買了

作者:錫象熏齋 提交日期:2015-05-22 23:16:09
偽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3:17:08
錫象熏齋
=================
這麼確定呀?怎麼看出來的?

作者:司徒四壁 提交日期:2015-05-22 23:24:44
這個倒看真,趙涌線上買的?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3:44:13
這個倒看真,趙涌線上買的?
==============
是呢,這個書在孔網出售過,應該就是這本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3:45:39
司徒四壁兄,您是怎麼知道是這個的?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2 23:50:40
網站圖片只有胡適這個簽名,黃二南的沒有,我對了一下胡適的和孔網已售的那本一樣,書的封皮也一樣,應該是購買者轉手拍賣了。只是不確定簽名真偽。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00:25:53
胡適不會送出這個題材

而且這個簽名,居然寫出了鄭孝胥的味道

作者:sisaoyue2 提交日期:2015-05-23 00:34:10
胡適本來就學鄭字,只不過後來鄭名聲不好,不願意承認罷了。但具體本書,不樂觀,字寫的不夠自然流暢

作者:很好吃 提交日期:2015-05-23 00:47:35
從這本書的題目來看,應該是國慶十周年的政府宣傳畫冊,俄文版。正如LUO兄上面講的,胡適應該不會贈送這類畫冊。題字從總體上來看有點象胡適,但具體到筆劃,很僵硬粗糙,差了一些。胡適的字多少有點飄柔。

作者:很好吃 提交日期:2015-05-23 00:53:33
書名直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十年;
下面一排是:北京,1959。

作者:常寄傲 提交日期:2015-05-23 01:07:28
捂個十年吧

作者:董小宛 提交日期:2015-05-23 01:10:51
真的,胡適喝完酒寫的。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06:10:06
這個鄭體仿得太過

搞明白好,至少死得明白

作者:zhiyanzhai 提交日期:2015-05-23 06:34:57
胡適腦子被門擠了
胡適還懂俄文?
外文書簽贈格式不對胡適可是留過洋的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10:10:56
還有一條,胡適主張白話文,其他事情也要求通曉易懂

據胡頌平先生回憶,胡適請台靜農治印,印面也是用楷書的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0:12:14
各位高見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0:20:58
司徒四壁老師看呢?您好像對此書很瞭解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10:38:03
他看到時候還沒有胡適簽名呢

有點古史辨味道了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0:49:32
看一張放大的圖



作者:枕草子 提交日期:2015-05-23 11:04:38
不對。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09:23
找了一些圖,可以對比一下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09:48
對比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10:09
對比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10:26
對比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10:43
對比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11:16
對比



作者:錫象熏齋 提交日期:2015-05-23 11:29:31
你收集胡適簽名本幹啥?早幾年他的簽名本在國外網站滿把抓。
你跟孔網唐岱聯繫一下讓他賣給你幾本。
這又不是個稀罕物。

作者:甜甜糖時代 提交日期:2015-05-23 11:48:01
明顯假的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11:53:45
不稀罕,買一本還是可以的,畢竟是文化巨人。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1:55:31
你收集胡適簽名本幹啥?早幾年他的簽名本在國外網站滿把抓。
你跟孔網唐岱聯繫一下讓他賣給你幾本。
這又不是個稀罕物。
====================
一語讓我茅塞頓開,不再糾結真假了,哈哈,多謝

作者:力為 提交日期:2015-05-23 11:56:27
一眼假。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2:03:37
一眼假。
=====
您的眼力怎麼練出來的?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4:29:36
剛查到資訊,此書上過兩次拍賣會
2014年12月10日,北京華夏藏珍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1日,中國書店海王村拍賣公司
成交價沒查到,上過拍賣是否可以基本確定是真的呢?

作者:枕草子 提交日期:2015-05-23 14:35:26
說是假的樓主不愛聽,但假的就是假的,建議不要心存幻想了。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5:15:08
我發帖就是想聽大家意見呢,歡迎提出各種意見,本人虛心學習請教,我找到資料是想提供更多線索供大家參考

作者:今宵有月 提交日期:2015-05-23 15:42:39
胡適的「適」字,「走之」那一捺很輕佻,原跡要沉着得多。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15:48:39
胡適的「適「字,「走之「那一捺很輕佻,原跡要沉着得多。
=================================
多謝

作者:春晚送盒飯的 提交日期:2015-05-23 17:08:49
搬個板凳來進修,學得差不多了,就在這裏發幾件習作請大夥兒挑毛病

作者:書巫 提交日期:2015-05-23 17:34:09
名人墨蹟收藏,風險大須謹慎

作者:三生石 提交日期:2015-05-23 19:06:35
適字和樓主後貼得幾個完全不象。。。。

作者:romeo 提交日期:2015-05-23 20:09:12
二個走之底的最後一捺還要多練練。

作者:宋銀羽 提交日期:2015-05-23 20:17:45
名人墨蹟真假的討論,很少敢摻和。
不過,樓主此物一眼假,真不需要扯些旁證來,僅看字跡,就感覺不對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3 20:26:20
多謝各位,以後這玩意少碰

作者:nawaz 提交日期:2015-05-23 21:49:31
長學問了!

作者:horsekid 提交日期:2015-05-24 08:18:35
我是不敢特意為簽名多掏錢的,假的太多,也沒處找權威鑒定。

作者:故紙堆 提交日期:2015-05-25 09:56:08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3 00:25:53
胡適不會送出這個題材
————————————————————————————

看得出,luoxun2001兄這方面應該是高手。

如果不是應為簽名,真的喜歡這本書就值。

作者:天地一沙鷗 提交日期:2015-05-25 13:50:45
這本書配上胡適簽名,有點穿越

作者:jackmashimin 提交日期:2015-05-25 16:56:28
這樣的垃圾書 只有奇葩國才出這種垃圾 我記得看過一個電視劇 有個臺詞 這年頭誰知道雞蛋是方的還是圓的 一羣垃圾竟然印刷出這麼精美的書來 垃圾國出奇葩垃圾 臘肉活該被人暴屍 做成臘肉幹

作者:jackmashimin 提交日期:2015-05-25 16:58:02
59年我們村裏一個老頭 倒栽水缸裏淹死了 村裏人明白 他怎麼死的 只是因為他老了沒用了 他死了能省口糧食

作者:五明子 提交日期:2015-05-25 17:43:05
這個很應景,剛托胡同老師掃的胡適老師手跡。



作者:奔奔 提交日期:2015-05-25 19:16:08
參考價:3000。00–5000。00——價格已經說明問題了

作者:子嶽 提交日期:2015-05-25 19:25:09
筆力太弱了,不可能是本人寫的。

作者:日晷 提交日期:2015-05-26 12:30:16
作者:錫象熏齋 提交日期:2015-05-23 11:29:31
你收集胡適簽名本幹啥?早幾年他的簽名本在國外網站滿把抓。
你跟孔網唐岱聯繫一下讓他賣給你幾本。
這又不是個稀罕物。

大蔥把老岱嚇着了。滿把得幾本啊?英文見過幾種,中文簽還是不多

作者:zsf000 提交日期:2015-05-26 12:48:32
我想問下小書商他們買大批大批的資料簽名本等,都能認識是真的嗎,還是就當真的買來賣。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6 12:59:49
滿把的意思就是抓一把

抓一把能夠抓多少書,自己可以掂量

小書商賣的簽名本,權威證明是假的,是可以包退的

作者:liyl 提交日期:2015-05-26 13:11:26
成交價沒查到,上過拍賣是否可以基本確定是真的呢?
——成交價沒有查到,說明是流拍了,沒有舉牌。上過拍賣不能說明是真的,拍賣會拍出的贗品還少嗎?買簽名本要想不上當,最好的方法就是簽名有無都不影響你對此書的出價。

作者:zsf000 提交日期:2015-05-26 14:30:23
那就說明有些不能判斷真假的也先當真的賣,至於權威證明,大多數人沒這個閒心找權威證明真偽的吧。

作者:故紙堆 提交日期:2015-05-26 15:32:14
想知道,權威證明在哪裏開啊?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6 17:40:05
小書商的權威證明門檻很低,

作者:luoxun2001 提交日期:2015-05-26 17:50:22
潘家園東頭大槐樹下老王這個級別的就可以了

作者:董小宛 提交日期:2015-05-26 23:36:04
筆跡鑒定缺乏科學性,不像指紋鑒定和DNA鑒定。而且一個人的筆跡也不是一成不變,同一時間不同的精神狀態、身體狀態和心理狀態都會對字體造成影響。所謂鑒定也就是個大概,不是絕對和百分百。所以現在是造假的好時候,只要仿個八分像,在內容和形式等能夠直接說明白的方面不漏破綻,就可以當真的賣,你說假我也可以說真,基本上是死無對證。像不久前的《功甫帖》,幾個字,現在也沒弄明白。還有以前着名的小甜甜龔如心和她丈夫的遺囑案,幾百億,在遺囑的筆跡鑒定上,國際頂尖的筆跡鑒定大師也是你說真我說假,意見相左,最後靠法院綜合各方面情況採信一家硬判下來完事。平常百姓買個舊書簽名本信劄尺牘之類的,沒多少錢,誰肯打官司告狀上法院,搭不起那功夫。

作者:adoustudio 提交日期:2015-05-27 08:35:03
簽名要鑒定真假還得找簽名本人,如果死了確實死無對證了

作者:SISAOYUE2 提交日期:2015-05-27 08:40:37
模擬度高的的確可以說死無對證,這種基本是一眼假,沒啥不好判斷的

作者:丁丁在上海 提交日期:2015-05-27 08:44:06
抱着撿漏的心情,錯過就要被人搶走了

多數會吃虧

作者:故紙堆 提交日期:2015-05-27 10:58:14
吃虧是福。

幸福並快樂着!

作者:自在軒 提交日期:2015-05-29 20:31:56
越看越假

作者:onlysky 提交日期:2015-05-29 21:19:36
胡字完全不同,適第三、四筆,點撇連筆不對,疲軟。胡適好像沒有這方印

(《布衣論壇》二O一五年五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