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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1月 16, 2012

紅樓夢的第一位英文譯者──馬禮遜

紅樓夢的第一位英文譯者──馬禮遜
杜愚翁

熟悉基督教史、紅樓夢翻譯史或中西文學交流史的人,看了本文的標題恐怕不免愕然。世人知道的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是第一位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翻譯了中文聖經,也編印了第一部中英文字典,他甚麼時候也翻譯了紅樓夢?而且向來公認的紅樓夢第一位英文譯者,不就是1830年發表作品的德庇時(John F. Davis)嗎?

沒錯,馬禮遜在1813年已翻譯了一部份的紅樓夢,比他的中文學生德庇時早了十七年。在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院(SOAS)圖書館的檔案庫中,堆放着幾百個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檔案紙盒,在中國部分的一個卷宗裏,就收藏着馬禮遜的紅樓夢譯稿和其他作品。歷來翻閱馬禮遜檔案的人不知凡幾,但大家重視的是他的聖經與傳教作品的翻譯,似乎無人關注這些已經沉睡了整整兩百年的紅樓夢譯稿。

馬禮遜到中國當然是為了翻譯聖經而非紅樓夢,但是他為了譯經而進行周全的準備,為求全面性地掌握中國語文的特性,並深切瞭解中國人的思想與中國的社會,他在學習語言的過程中,在中文教師的指點協助下廣泛地閱讀,並就不同類型的文本從事翻譯,紅樓夢譯稿正是因此產生的作品之一,其他還有三字經、大學、佛道兩教文獻、皇帝聖旨、勸世文、詩詞格言,以及尺牘範文等等。

1811年1月中,也就是馬禮遜來華將近三年半後,他將聖經以外的各類譯稿寄回英國,1811年3月9日倫敦傳教會的理事會議通過決議印刷出版,三個月後包含七篇譯作的Horæ Sinicæ (中國通俗文獻譯本)問世,這是馬禮遜第一種英文出版品,當時他還沒翻譯紅樓夢。

1814年1月中,馬禮遜又將前一年內自己的各類英譯稿寄給倫敦會秘書崔席(S. W. Tracy),並表示有意出版,共十二篇,紅樓夢譯稿為第十一篇,另外包含文昌帝君勸諭十條、另兩部小說的節譯、勸止溺嬰惡習文、婦科疾病論、太上感應篇等。馬禮遜在信中說自己實在沒有時間謄抄一遍,也沒能修訂或更正錯誤,因此他手寫的這些初譯稿有些凌亂,塗抹刪改處也不少。

其中的紅樓夢譯稿有十四頁,加封面共十五頁。封面標題為「節自紅樓夢」,並有馬禮遜題記,表示他翻譯的這部份內容是當時中國社會一幅真實而可悲的畫面,欠缺防止社會壓迫的機制,甚麼事都可以金錢購得,只要有能力也願意付錢,任何犯罪都能為所欲為,可見馬禮遜不是只從文學欣賞的角度理解這部小說。譯稿的內容是第四回賈雨村上任金陵應天府後,徇私枉法審理薛璠打死馮淵的故事,譯文前的標題為「節自名為紅樓夢的一部小說」,與封面所題畧有不同。

閱讀馬禮遜的紅樓夢譯文,相當流暢通順而易於理解,比他的中文聖經好得太多了,這應當是紅樓夢譯文是他的母語所致,至於他翻譯的技巧和方式如何等等,還有待進一步依據他翻譯的中文底本來研究。

馬禮遜是根據甚麼版本的紅樓夢翻譯的呢?他自從來華後,非常注意蒐藏中文圖書,在他的日誌和書信中經常有買書的紀錄,1823年他回英國休假時將中文藏書一併運回,還親手編製了目錄。這些書幾度輾轉易手後,現在也由倫敦大學東方及非洲研究院圖書館收藏,多達一千零一部、約一萬冊線裝書,經史子集都有。其中紅樓夢120回本兩部,後、續、復夢各一部,那兩部紅樓夢各是1811年與1818年的東觀閣刻本,從出版年代而言,1811年這部應當就是他據以翻譯的底本了。

馬禮遜在1814年初將紅樓夢等譯稿寄回英國後,就如石沈大海沒了下文,查遍倫敦會的理事會議紀錄也看不到處理的蛛絲馬跡。奇怪的是理事會在兩年前主動為他出版中國通俗文獻譯本,何以這次他表示有意出版,理事會卻毫無動靜,也不曾將稿退還,而他也沒有索回。

不論未出版的原因究竟如何,這一耽擱的結果是馬禮遜錯失了紅樓夢第一位英文譯者之名。他既然志在救人靈魂傳教,而非文學翻譯傳世,又已享有最早傳播基督教來華和創編中英文字典等重要的歷史地位,他也許不會太介意在紅樓夢英譯上的失落。但是,如今他兩百年前的手稿俱在,年代也確切可考,則追本溯源,紅樓夢英譯的開端應該從1830年往前推到1813年才是!

檔案如是說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馬禮遜字典《五車韻府》的重印

馬禮遜字典《五車韻府》的重印
杜愚翁

第一位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馬禮遜編纂的中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在1823年由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澳門的印刷所印成,是最早的中英文字典,有歷史性的重要意義和地位,到1865年時有人在上海重印其第二部分〈五車韻府〉單行,書名就稱為《五車韻府》。

歷來的研究者對《五車韻府》的重印者及重印方式各有看法,例如復旦大學歷史系和出版博物館合編、上海百家出版社於2010年印行的《歷史上的中國出版與東亞文化交流》論文集中,有香港大學中文系教授馮錦榮的〈姜別利(William Gamble, 1830-1886)與上海美華書館〉一文(頁271-320),其中關於墨海書館與《五車韻府》的一段文字(頁309),大致是說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上海佈道站在1865年決定重印〈五車韻府〉,但因倫敦會上海站的墨海書館已於1861年賣掉印刷設備而停業,於是交由美國長老會的上海美華書館代印,在同一年完工出版;馮文並舉熟識姜別利的長老會上海傳教士惠志道(John Wherry)所撰《姜別利事略》(Sketch of the Work of the Late William Gamble)的內容為證,說《五車韻府》確是美華書館所印。

馮文的說法已經逐漸流傳開來,例如復旦大學歷史系司佳教授的〈《五車韻府》的重版與十九世紀中後期上海的英語出版業〉(《史林》2009年第2期,頁6-13)一文,就引述了馮文的說法;接著華東政法大學屈文生教授的〈早期中文法律書詞語的英譯研究〉(《歷史研究》2010年第5期,頁79-97)一文,又說關於《五車韻府》的重印及出版傳播可參見司佳一文。如此輾轉相沿下去,馮文所謂《五車韻府》是美華書館重印的說法很可能會成為定論。

但是,當年主持重印的倫敦會上海站傳教士慕維廉(William Muirhead)留下的文書顯示,《五車韻府》是由墨海書館重印而非美華書館,而且墨海書館也不是在1861年賣掉印刷設備而停業的。在現存的倫敦會華中地區的檔案中,有一封慕維廉在1865年12月8日寫給同會秘書梯德曼(Arthur Tidman)的信,內容就是關於此書的重印事宜。慕維廉表示,過去五年來墨海書館一直由自己經手管理,其間印刷了十萬部新約與《五車韻府》一書,這些都已完成,結束墨海書館是一樁明智的事,他自己也可以脫身去做其他更適當的事。

慕維廉在信中進一步說明,《五車韻府》重印前,已取得馬禮遜兒子即當時英國駐煙台領事馬理生(Martin Crofton Morrison)的同意,因此不會有版權上的問題。慕維廉又說,《五車韻府》的重印本共生產五百部,每部售價銀十兩,對傳教士的售價則是較低的十元。慕維廉並隨函寄出六部重印本給倫敦會,供未來派往中國的傳教士參考使用,又另寄五十部給倫敦的Trübner公司,並給予這家公司兩年英國獨家經銷的權利,這正是《五車韻府》的書名頁上,除了印有1865年上海墨海書館重印,還有Trübner公司字樣的緣故,幾年前有研究者因為書名頁出現這家公司的名字而認為本書是在倫敦印刷,其實是不正確的推論。

另一方面,在美華書館所屬的美國長老會外國傳教部檔案中,也有一封和重印《五車韻府》有關的信,由主持美華的姜別利在1863年9月19日從上海寫給在紐約的外國傳教部秘書婁瑞(Walter Lowrie),信中提到:「倫敦會上海站正在印刷馬禮遜字典的又一版。」這應該也能說明誰是《五車韻府》的重印者了。此外,遍查外國傳教部檔案中所有姜別利寫給婁瑞的信,從來就沒有提到美華書館代印《五車韻府》的事,而美華書館每年的年報都會列出自印和代印的書單,其中也從來沒有出現過《五車韻府》一書。

至於馮文舉以為證的惠志道所撰《姜別利事略》內容,其實和《五車韻府》根本毫無關係,惠氏說的是1874年美華書館所印的衛三畏(Samuel W. Williams)《漢英韻府》(A Syllab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而非重印的馬禮遜《五車韻府》,惠氏很清楚地說是Dr. Williams(衛三畏)的字典,在馮文中卻移花接木變成了Dr. Morrison(馬禮遜)的字典。

檔案如是說,但願關於《五車韻府》的重印者與重印方式不會再有爭議,也衷心盼望過去的錯誤說法不會再繼續流傳下去。

(檔案如是說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