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禮遜字典《五車韻府》的重印
杜愚翁
第一位來華的基督教傳教士馬禮遜編纂的中英文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在1823年由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澳門的印刷所印成,是最早的中英文字典,有歷史性的重要意義和地位,到1865年時有人在上海重印其第二部分〈五車韻府〉單行,書名就稱為《五車韻府》。
歷來的研究者對《五車韻府》的重印者及重印方式各有看法,例如復旦大學歷史系和出版博物館合編、上海百家出版社於2010年印行的《歷史上的中國出版與東亞文化交流》論文集中,有香港大學中文系教授馮錦榮的〈姜別利(William Gamble, 1830-1886)與上海美華書館〉一文(頁271-320),其中關於墨海書館與《五車韻府》的一段文字(頁309),大致是說馬禮遜所屬的倫敦傳教會上海佈道站在1865年決定重印〈五車韻府〉,但因倫敦會上海站的墨海書館已於1861年賣掉印刷設備而停業,於是交由美國長老會的上海美華書館代印,在同一年完工出版;馮文並舉熟識姜別利的長老會上海傳教士惠志道(John Wherry)所撰《姜別利事略》(Sketch of the Work of the Late William Gamble)的內容為證,說《五車韻府》確是美華書館所印。
馮文的說法已經逐漸流傳開來,例如復旦大學歷史系司佳教授的〈《五車韻府》的重版與十九世紀中後期上海的英語出版業〉(《史林》2009年第2期,頁6-13)一文,就引述了馮文的說法;接著華東政法大學屈文生教授的〈早期中文法律書詞語的英譯研究〉(《歷史研究》2010年第5期,頁79-97)一文,又說關於《五車韻府》的重印及出版傳播可參見司佳一文。如此輾轉相沿下去,馮文所謂《五車韻府》是美華書館重印的說法很可能會成為定論。
但是,當年主持重印的倫敦會上海站傳教士慕維廉(William Muirhead)留下的文書顯示,《五車韻府》是由墨海書館重印而非美華書館,而且墨海書館也不是在1861年賣掉印刷設備而停業的。在現存的倫敦會華中地區的檔案中,有一封慕維廉在1865年12月8日寫給同會秘書梯德曼(Arthur Tidman)的信,內容就是關於此書的重印事宜。慕維廉表示,過去五年來墨海書館一直由自己經手管理,其間印刷了十萬部新約與《五車韻府》一書,這些都已完成,結束墨海書館是一樁明智的事,他自己也可以脫身去做其他更適當的事。
慕維廉在信中進一步說明,《五車韻府》重印前,已取得馬禮遜兒子即當時英國駐煙台領事馬理生(Martin Crofton Morrison)的同意,因此不會有版權上的問題。慕維廉又說,《五車韻府》的重印本共生產五百部,每部售價銀十兩,對傳教士的售價則是較低的十元。慕維廉並隨函寄出六部重印本給倫敦會,供未來派往中國的傳教士參考使用,又另寄五十部給倫敦的Trübner公司,並給予這家公司兩年英國獨家經銷的權利,這正是《五車韻府》的書名頁上,除了印有1865年上海墨海書館重印,還有Trübner公司字樣的緣故,幾年前有研究者因為書名頁出現這家公司的名字而認為本書是在倫敦印刷,其實是不正確的推論。
另一方面,在美華書館所屬的美國長老會外國傳教部檔案中,也有一封和重印《五車韻府》有關的信,由主持美華的姜別利在1863年9月19日從上海寫給在紐約的外國傳教部秘書婁瑞(Walter Lowrie),信中提到:「倫敦會上海站正在印刷馬禮遜字典的又一版。」這應該也能說明誰是《五車韻府》的重印者了。此外,遍查外國傳教部檔案中所有姜別利寫給婁瑞的信,從來就沒有提到美華書館代印《五車韻府》的事,而美華書館每年的年報都會列出自印和代印的書單,其中也從來沒有出現過《五車韻府》一書。
至於馮文舉以為證的惠志道所撰《姜別利事略》內容,其實和《五車韻府》根本毫無關係,惠氏說的是1874年美華書館所印的衛三畏(Samuel W. Williams)《漢英韻府》(A Syllab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而非重印的馬禮遜《五車韻府》,惠氏很清楚地說是Dr. Williams(衛三畏)的字典,在馮文中卻移花接木變成了Dr. Morrison(馬禮遜)的字典。
檔案如是說,但願關於《五車韻府》的重印者與重印方式不會再有爭議,也衷心盼望過去的錯誤說法不會再繼續流傳下去。
(檔案如是說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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